寇鴻萍否認意圖逃稅 兩證人指被虛報受僱報稅

2021-06-16 16:11

寇鴻萍遭稅務局票控11項罪名。
寇鴻萍遭稅務局票控11項罪名。

前港姐季軍寇鴻萍涉嫌自2008年起多次逃稅,涉款至少逾百萬元,遭稅務局票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她否認全部控罪,案件今於東區法院審理。模特兒鍾永慧與一名男市民在庭上指自己從沒受僱於寇鴻萍的公司,不知為何會在「梁寇鴻萍公司」曾有其報税紀錄。

現年59歲的被告寇鴻萍被指三度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上聲稱,僱員孫永斌及鍾永慧在該些年度內,每年分別獲得9.6萬港元薪金。控辯雙方的承認事實指,寇於2008年9月成立以「梁寇鴻萍公司」為名的保險公司。

鍾永慧今出庭作證時指,她在英國讀書時認識寇鴻萍的女兒唐貝詩,二人為同學及好朋友。她在入行成為藝人前曾任職設計師及秘書,但從未在梁寇鴻萍公司擔任過任何職位。

男市民孫永斌指自己不認識寇鴻萍本人或她的任何朋友,他指自己從未在梁寇鴻萍公司工作,而他因妹妹需申請學生資助處貸款及資助,向税局申請過往的報税紀錄時,才發覺他在「梁寇鴻萍公司」曾有報税紀錄。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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