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商《反制裁法》納附件三

2021-08-18 04:30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起一連四日召開會議,在北京開會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確認,涉及的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是《反外國制裁法》,預料草案在周五會議閉幕前獲得通過,實施細節由特區政府處理。特首林鄭月娥昨表示,目前未有本地立法時間表,認為立法會任期十月結束,要進行諮詢工作,時間非常緊逼。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指,本地立法必須體現中央主導,香港要建立一套聯動機制配合中央採取反制措施。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增加《基本法》附件三列全國性法律決定草案的議案,受委員長會議委託,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作了說明。譚耀宗昨日確認,涉及的全國性法律是《反外國制裁法》。他指,今次草案內容較簡單,不會討論在港具體執行方法,只是要求特區政府建立反外國制裁工作的制度及機制,至於實施細節由特區政府處理跟進,亦未有要求香港何時完成立法工作。他不太擔心《反外國制裁法》會影響香港營商環境,認為特區政府會小心研究執行方法。

  林鄭月娥昨表示,目前未有本地立法工作的時間表,但已就本地立法的框架進行初步討論。由於本屆立法會任期將於十月結束,亦要進行諮詢工作,時間非常緊逼。林鄭又透露,近日與不同商會交流,認為他們對《香港國安法》的憂慮已有所減少,她又承認《反外國制裁法》可能會再度引起憂慮,因此支持通過本地立法,在香港實施有關法律。

  田飛龍認為,近日外國涉港制裁變本加厲,有必要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當中需要有國家法律跟國家力量的加持,才能更好地維護「一國兩制」的穩定,又認為選擇在香港本地立法實施,給特區制定《反外國制裁法》提供一定的餘地跟變通的空間,但一定要體現是中央主導、國家主導。

  問及日後內地反擊外國制裁時,香港是否必須跟隨,田飛龍指應建立一套執行聯動機制,盡量採取與中央共同行動的法律反制方案,令對香港及中國採取非法制裁措施的外部勢力,忌憚於這部法律的反制能力,而不敢輕率地採取長臂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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