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仔武器库案】女子认藏汽油弹等判囚38个月 官:以身试法须付代价

2021-04-30 15:25

被告杨泳茹。 资料图片
被告杨泳茹。 资料图片

警方于前年11月捣破湾仔冠景楼一个临时武器库,检获逾百支制成或半制成汽油弹、伸缩警棍、胡椒喷雾、防毒面罩等物品,怀疑用于同日在港岛的示威。四男一女被拘控串谋纵火罪,女被告早前承认交替控罪中的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今在区域法院被判即时入狱38个月。叶佐文法官强调涉及汽油弹的罪行十分严重,被告以身试法必须付出代价。

被告杨泳茹(23岁)被控于2019年11月2日,当警务人员破门进入湾仔坚拿道西10号冠景楼4楼F室的处所期间,在该处保管59个汽油弹,79个玻璃瓶每个载有白色废棉、50个玻璃樽、约4.6公升含柴油液体、约1公斤含异丙醇液体、约4.9公斤含汽油液体、白色废棉、布条、布及毛巾,意图在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用以摧毁或损坏属于另一人的财产。

叶官引述辩方的求情指,被告明白自己空有一腔热情,在欠缺智慧下,想改变令人无力的社会,现已深感后悔,日后会用温柔、良善、坚定的心面对将来,并愿意毫无怨恨地接受一切的刑罚。叶官强调涉及汽油弹的罪行十分严重,被告以身试法须付出代价。汽油弹是极度危险及易燃的物品,被告将涉案物品藏于一个Airbnb的单位内,有导致火警的危险,且案中有5人串谋计划犯案,案情严重。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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