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指新闻自由非绝对 不能当庇护伞违《国安法》

2021-06-17 20:33

葛佩帆支持警方国安处对壹传媒执法。资料图片
葛佩帆支持警方国安处对壹传媒执法。资料图片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佩帆表示支持警方国安处对壹传媒严正执法。她指出,《苹果日报》过去有几十篇文章呼吁海外国家制裁中央政府及港府,于国安法实施后依然故我,已涉违《港区国安法》串谋勾结境外势力。5名壹传媒高层在营运方面担任重要角色,对出版报章内容的审读、编选责无旁贷。而3间相关公司被冻结1800万资产是援引《港区国安法》,亦是国际一贯做法。

葛佩帆认为《基本法》保障新闻及出版自由,但这自由并非绝对,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以新闻工作当作庇护伞,违反法律,因此是次行动并不是打压新闻自由。她期望政府继续彻查,向全部涉参与、协助、教唆及资助危害国安罪行人士予以追究,尽快将其绳之于法。

律师陈曼琪表示,支持警方严正执法, 严厉打击危害国安罪行。任何自由权利包括新闻自由都不是绝对, 绝对不能凌驾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任何人事不能假借任何自由权利之名危害国安,更不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安,这是严重罪行。

陈曼琪指,香港是国家不可分割部分 ,法治亦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香港的所有机构和人士都必须遵守 《港区国安法》, 有法律责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和防范外国和境外势力危害国安。 任何机构和人士都不能凌驾法律。

陈曼琪指任何自由权利绝对不能凌驾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资料图片
陈曼琪指任何自由权利绝对不能凌驾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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