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代言」賣養生鍋 莫言獲賠210萬

2020-01-0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莫言控告深圳一家瓷器公司,擅自使用他的照片和書法作品在廣告宣傳片中。公司一審敗訴,被判賠償二百一十萬元(人民幣,下同),其後提出上訴,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上月二十九日二審維持原判。法院認為,莫言作為中國獲得過諾貝爾獎的作家,十分珍視自身形象和名譽,在商業代言方面非常謹慎,瓷器公司虛構莫言為其代言養生鍋,存在明顯惡意。莫言的律師說,莫言本人對二審結果「非常滿意」。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作家莫言發現網上出現大量與他本人相關的代言視頻和圖文信息,內容都與深圳玉瓷公司相關。在一段《玉瓷企業宣傳片》的視頻中,配音稱「莫言老師家裏在使用玉瓷科技純陶瓷養生鍋後,給予了玉瓷科技極高的評價,並邀請公司創始人董震雷到家裏作客,為其題詞」另一段視頻中還稱「莫言以戰友相稱董震雷」,並插入二人合照。

據莫言稱,他與董震雷本不相識,在其屋苑收發室工作人員顧某牽線後才有了接觸。顧某向莫言稱,董震雷為其家人支付了保險費,自己無以為報便懇請莫言為董震雷寫一幅字,莫言出於助人之心勉強答應。幾天後,顧某再次請求莫言能讓董震雷來家拜訪。董震雷請求與莫言合影留念,並拿出事先準備好的莫言的書讓其簽名。因兩人均曾入伍,莫言在落款中寫道「贈與董震雷戰友」。

莫言在起訴時稱,自己從未使用過被告的產品,更沒有進行代言,深圳玉瓷公司此舉嚴重侵犯他的姓名權和肖像權,決定告上法庭。去年六月,玉瓷公司一審敗訴,須向莫言經濟賠償二百萬元及精神撫慰金十萬元。但公司不服,認為它並沒有在網上傳播相關影片及網頁圖文資訊,製作宣傳片僅用於內部員工激勵,又認為莫言提出的賠償金額太高,向法院上訴。

上月二十九日二審法院宣布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指莫言對自身形象和名譽十分珍視,在商業代言方面非常謹慎,深圳玉瓷公司虛構莫言為其產品代言的事實具有明顯惡意,對莫言的社會形象造成較大損害。至於賠償金額,判決指莫言獲得過諾貝爾獎,其身分地位與一般的明星、作家具有明顯的差異,如其進行商業代言則其代言的市場價值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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