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打BNO牌違承諾 中央反制有後着
2021-01-30 00:00英國政府於明天起,容許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資格的港人居留英國,五年後可申請定居,再住一年可申請入籍。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隨即嚴斥英方此舉違反當年承諾,並宣布作出反制,不再承認BNO護照作為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英國今次悍然打BNO牌,不但背棄國際誠信,而且藉此打擊中國與香港特區,乘機奪利,居心昭然可見,中央當然洞悉其意圖,必然會強力回擊,不承認BNO為旅行證件只是反制第一招,更重手的後着將接踵而來。
當年中英兩國談判香港回歸,九七年後港人的國民身分,是其中一個重要議題,那時候英國根本無意接收在港出生的「英國屬土公民」,不想大批港人移居英國,故在《中英聯合聲明》的英方備忘錄中寫明,這些港人「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但將有資格保留某種適當地位,使其可繼續使用聯合王國政府簽發的護照,而不賦予在聯合王國的居留權」。這是兩國協議的一部分,雙方同意BNO護照只是旅行證件,並非「國籍」,持有人沒有居英權。
中國《國籍法》不容許國民有雙重國籍,香港回歸後港人本也應一視同仁,但由於中央當時希望穩定人心,而英方又答應BNO並非國籍,也沒有居英權,故中央承認BNO持有者為中國公民,並可用此護照到他國旅行。這「通融」處理,乃以英方當時在協議中的承諾為大前提。
然而,英國為了與美國聯手向中國發動「冷戰」,藉着打香港牌遏華,竟出茅招,單方面違背當年兩國協議的承諾,打開大門讓擁有BNO資格的港人及近親到英國居留,並可申請成為公民,根本上改變了BNO護照的性質,由只是旅行證件,變成通往「公民身分」的渠道。
既然英國背信棄義、違反國際協議在先,中國作出反制就完全合乎法理和情理。其中一個可能性,是全國人大可根據《國籍法》作出決定,不承認申請居留英國的BNO持有者的中國公民身分,由於按《基本法》第二十四條,香港永久居民身分主要建基於中國公民身分之上,故這身分也一併取消,因而失去選舉權、投票權和取得社會福利的權利。
參與計畫者 或付大代價
據政圈人士分析,中央較可能只針對參與BNO計畫移居英國的港人,因如觸及持其他國籍的港人,影響面就甚廣,相信中央對此也會有所考慮。更重要是,中央的後着乃反制英方在BNO問題上違背承諾的「不義」行為,目標明確,在法律和道理上也都有堅實根據。
今次中央宣布不承認BNO護照是旅行證件,對持有此護照到外國的港人,將有一定影響,例如不再受中國領事館保護,與中國友好的國家可能不再接受此護照等。這只是第一步,如果全國人大真的決定取消參與BNO計畫港人的中國公民身分,有關人士要付出的代價就很大。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昨天說「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明顯已預告有連串後着,中央出手將是必然的發展,各方對此不應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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