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與法媒協議曝光 允三年付5.9億版權費

2021-02-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路透社昨日引述其取閱的文件指,美國科網巨企Google與代表法國大部分新聞出版機構的法國新聞總聯盟(APIG),達成新聞版權協議,同意在未來三年向後者共支付七千六百萬美元(約五億九千萬港元)。但多個不屬APIG的獨立媒體被摒諸門外,怒斥受到不公平對待。

Google是於上月二十一日與法國新聞總聯盟(APIG)達成新聞內容付費框架協議,惟當時未有披露財務條款。路透社昨披露協議詳情,稱Google承諾未來三年合共向APIG支付七千六百萬美元。路透社報道,其取閱的文件顯示,Google根據一項框架協議,跟APIG的一百二十一家國家及地方新聞出版商,分別簽署許可協議,將在未來三年每年支付二千二百萬美元予APIG。路透社取閱的第二份文件,是一份和解協議,據此Google同意支付一千萬美元給APIG,以換取該團體未來三年不再就版權問題向Google興訟索償。

然而,因上述向APIG成員報社支付的費用並非平均分配,且無列明如何算出金額,惹來批評指協議不公平和欠透明度。根據協議,法國發行量第二大的《世界報》獲分配一百三十萬美元,但一份地方報只獲發大約一萬美元。APIG聯盟以外的新聞媒體,例如法新社,則甚至不能獲分配一分一毫。部分法國新聞機構已表明打算對Google採取抗議行動。

儘管面對互聯網公司的強烈反對,歐洲議會早於二○一八年九月,投票通過備受關注的版權改革法案。該法案第十一條賦予新聞出版機構一種名為鄰接權(Neighboring Right)的新權利。具體而言,若搜尋引擎、社交網站等互聯網公司在其網頁上展示出自新聞出版機構的部分內容包括鏈接、標題及摘要內容,新聞出版機構可以依據此權利要求互聯網公司支付費用。到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法國議會投票通過設立鄰接權的法案,成為第一個通過相關法律的歐盟國家。

因Google與APIG在鄰接權付費問題上存有爭議,法國競爭事務監察總署去年四月責成雙方協商談判。到十月,巴黎上訴法院判定監察總署的決議有效,強制要求雙方就此問題談判。而經過好幾個月的協商之後,Google終在上月二十一日與法國新聞總聯盟達成內容付費框架協議。

根據APIG與Google公司上月二十一日共同發布的公布,雙方在體現法國法律規定內容的基礎上,未來Google與APIG成員將在本框架協議下,商定單獨授權協議。Google將根據對政治新聞和綜合新聞的貢獻、每日發布的訊息量和每月網上人氣等標準,向每家簽訂協議的新聞出版機構付費。

Google在世界其他地區包括澳洲,因長期以來拒絕向媒體付費而惹起爭議。澳洲政府早前便積極推動一項新法例,要求Google、facebook等科網企業為旗下平台刊登的新聞內容,付費給當地媒體機構,否則將面臨數以百萬計美元罰款。有關行動在澳洲國內受到政界人士支持,但引起美資科網企業的強烈反彈。Google上月便曾警告,若澳洲政府一意孤行通過法例,強制Google等科網企業引用新聞內容時向當地媒體付費,Google將終止澳洲的Google搜尋服務。

澳洲當地媒體本月初報道,若Google退出澳洲,微軟公司有「B計畫」。《澳洲人報》報道,微軟行政總裁納德拉聯繫澳洲總理莫里森,表明若Google退出,微軟搜尋引擎Bing將擴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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