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英烈名譽等17新罪明生效
2021-02-28 00:00
根據國家刑法修正案(十)及(十一),結合司法實踐反映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對現有刑法相關條例作出補充、修改。針對近年出現的新情況及新案件,新增相應的十七個新罪名。
包括補充「妨害安全駕駛罪」、「危險作業罪」、「妨害藥品管理罪」、「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秘密罪」、「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襲警罪」、「冒名頂替罪」、「高空拋物罪」、「催收非法債務罪」、「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以及「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
其他新罪名還有:「非法採集人類遺傳資源、走私人類遺傳資源材料罪」、「非法植入基因編輯、複製胚胎罪」、「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破壞自然保護地罪」、「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和「妨害興奮劑管理罪」等,總共十七個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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