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設反間諜重點單位名冊
2021-04-27 00:00
新華社引述國家安全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和各種敵對勢力的滲透竊密活動明顯加劇,手段更加多樣,領域更加寬廣,對國家安全和利益構成嚴重威脅。同時,核心要害領域仍然存在反間諜安全防範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防範制度措施不健全等問題。通過制定規定,依法明確「防甚麼、誰來防、怎麼防」,有利於提升全社會的安全防範能力。
國家安全機關今後可以向相關單位提供工作手冊、指南等宣傳教育材料,印發書面指導意見,舉辦工作培訓,召開工作會議,提醒、勸告等多種方式,開展反間諜工作指導。
新規定指出,對在反間諜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或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給予表彰獎勵。相反,對於存在問題的單位,國家安全機關可以責令限期整改或依法約談相關負責人;造成不良後果或者影響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可以向有關機關、單位移送問題線索,建議依規依紀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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