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鄭爽違「限薪令」1.6億拍《倩女幽魂》
2021-04-30 00:00
二○一八年,著名女星范冰冰「偷稅漏稅」案件曾引發內地影視圈「稅務大地震」,官方勒令限制天價片酬。鄭爽前男友張恆日前上載與鄭爽、鄭爽父母聊天紀錄,指鄭爽二○一九年拍攝電視劇《倩女幽魂》片酬共一點六億元,為規避「限薪令」,將之拆分為四千八百萬的片酬和對上海晶燄沙科技有限公司增資一點一二億;這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鄭爽母親劉艷。當時鄭爽在劇組工作七十七天,其間日薪約為二百零八萬。
官方對事件高度關注,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和北京市廣電局均表示正在調查核實,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嚴查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查處整治「陰陽合同」、「天價片酬」、偷逃稅等問題。鄭爽昨日上午透過微博表示,稅務部門已經在核實其合約、個人稅務、一切有關經濟合約,她願意接受並配合一切調查,結果會公布於眾。
多家官方媒體撰文炮轟。央視和中新社也發文稱,「學藝先學德,演戲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試法勢必「涼涼」。明星在影視作品總投資中佔比過高擠壓其他環節製作經費,由此累及最終作品,質量難以得到保證。
內地媒體報道稱,就在相關部門嚴查之際,近期有多個明星工作室被註銷,《山東商報》記者整理鄭爽、黃曉明、何炅、黃聖依、唐嫣、趙薇等七十五名一線藝人相關公司發現,共涉及名下相關公司六百四十七家,其中已註銷二百家。
企業信息查詢平台「天眼查」發布消息指,今年關聯公司註銷的名人包括:魏大勳、姚晨老公曹郁、何炅父親、鄧超、唐嫣、文章、馬薇薇、那英(後撤銷簡易註銷公告)、趙本山、朱正廷、孟美岐、吳宣儀、沈騰、井柏然、王千源。
二○一八年,范冰冰「偷稅漏稅」案件曾引發影視圈「稅務大地震」,明星大規模主動補繳稅款,范冰冰最終被處總計高達八億元的追繳和重罰。國家廣電總局近年屢次昇級「限薪令」,要求演員總片酬不超劇碼總成本四成,主要演員不超總片酬七成,總片酬不得超五千萬元。
北京律師封躍平指出,若鄭爽偷稅漏稅罪名成立,且被定義「初犯」,罰金大概率會以范冰冰當時的四倍罰金為參考,甚至更高;若非「初犯」,除要求補稅和繳罰金外,依刑法還會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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