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時代賦予同鄉團體新任務

2021-04-30 00:00

特區政府提出的《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提出改變選舉委員會的組成辦法,當中將同鄉社團組織列為新增的席位,筆者認為,這是符合香港社會實際情況的做法,亦是新時代賦予同鄉團體的新任務。

目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有一千二百人,由四個界別、各三百人組成;新的選舉委員會將由五個界別、共一千五百名委員組成,選委會保留原有的工商、金融界、專業界。第三界別改為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新增基層社團及同鄉社團各六十席。根據法例提出的建議,二十四個指明團體及有關列明團體認定的縣級或縣級以上同鄉社團,會成為選民,負責選出代表六十名代表成為選委會委員。該批選委聯同其他選委,提名及選出部分立法會議員,以及選舉產生行政長官。

有人質疑同鄉團體在社會的代表性,筆者對此並不認同。首先,法例列明的同鄉團體在香港存在已久,一直發揮着聯繫鄉梓,服務社區的工作,具有地區基層的服務經驗。同鄉團體的領導層,同樣具有多年的社會服務經驗,不少更是在自己的行業中,具有相當的代表性,屬於行業中的傑出人物。

筆者認為,經過二○一九年下半年因反修例而出現的暴力事件,以及反對派連番挑戰中央政府的底線,特區政府對於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方針,確實是刻不容緩。筆者相信,以同鄉團體的性質來說,本身就是「愛國者」的必然選擇之一,同鄉會代表在香港的鄉里與家鄉聯絡,要不時了解家鄉的最新發展,發揮會員與家鄉的中間橋梁作用,因此,參與同鄉社團的工作,本身就是愛國愛鄉愛港的表現。

事實上,被賦予新身分的同鄉團體,有能力幫助政府更深入地了解民意。政府過往大多數依靠區議會,諮詢地區意見,不過,今時今日的區議會,已經失去了這種功能,因此,民政事務署必須重建地區諮詢的系統,同鄉團體工作一向「貼地」,可以說是最了解地區區民、鄉里心聲的團體之一,因此,相關官員應加強與同鄉團體的聯繫,特別是日後當選的選委的聯絡,相信會有助官員在政策制訂的過程中,更好地了解民情民意。

當然,同鄉團體亦要注意自身的會務建設,除了加強與會員間的聯繫工作,特別是對青年會員的關懷,更重要的,香港的同鄉團體,不時與外地鄉鄰聯絡,部分更是全球同鄉會的聯繫團體之一,負責代表不同地區的鄉里,與家鄉聯繫,這種交流及互動工作,筆者認為,今後更應該進一步加強,特別是注意如何做好介紹香港「一國兩制」的最新情況,讓在外國及其他地區的鄉里,更了解國家、香港的最新發展。

陳仲尼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浙江省同鄉會聯合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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