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訂最低企業稅 逆全球化波及中港
2021-06-09 00:00七大工業國集團(G7)財長會議達成歷史性協議,定出全球公司利得稅最低稅率為百分之十五。G7所持理由是打擊科技巨頭猖獗的逃稅行為,但背後還有增加稅收及留住本國企業等意圖,對自由競爭與全球化有負面影響。中港表面上雖未受衝擊,但逆全球化的趨勢對中國吸引外資或有負面影響,以及歐美日後會否提高最低稅率,打擊香港簡單低稅制,都值得關注。
西方大國能達成協議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可大增稅收。歐美大國財赤日重,故早在二〇〇八年金融海嘯後,經合組織已研究全球最低公司稅率,並傾向百分之十二點五,可為大國取得五百至八百億美元額外稅收。然而,在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大力反對下,未能落實。
填塞稅收漏洞 不利自由競爭
拜登上任後,美國對此由消極轉為極度積極,並提議最低稅率訂在百分之二十一,全因拜登上場才四個多月,已推出三項涉資五萬四千億美元的救經濟大計,而且美國今年財赤可能達三萬五千億美元新高,因此他必須加稅填黑洞,如建議企業稅由百分之二十一加至二十八。他為防美企業將利潤外移,故要求全球訂立百分之二十一最低公司稅率,以縮窄全球與美國的差距。
經合組織建議全球最低公司稅率為百分之十二點五,全球只有三十多個國家受打擊,其中半數為零公司稅率的避稅天堂,早已是西方國家想堵塞的稅收漏洞。但假如將最低公司稅率訂為百分之二十一,那全球四成多的國家或地區包括香港,都要被逼加稅,勢必惹來反對,故美國最終亦肯妥協為百分之十五。打擊的主要是避稅小島和中歐、東歐等的小國,故相信G7建議交予經合組織和G20集團時,都可獲得支持。
不過,全球最低公司稅率與西方倡導的國際經貿遊戲規則背道而馳,不利市場自由競爭和全球化。西方一直將市場自由競爭奉為圭臬,各國各師各法競爭投資,然而歐美大國因無法杜絕科技及製造業巨頭將利潤轉移,要求訂立全球最低公司稅率,對發展中國家並不公平。歐美大國在科技、人才以至軟硬件配套上,都優於發展中國家,這些國家以低稅吸引投資本無可厚非,現在大國要求訂立全球最低公司稅率,此例一開,日後會否要求訂立全球最低薪俸稅率、消費稅率等,以削弱發展中國家競爭力,即引起關注。
影響中國吸資 香港須防再減
其次,最低公司稅率亦反映西方大國對全球化日趨負面。三、四十年前歐美力推全球化,因它們的企業和產品在全球佔有優勢,故逼全球開放市場,然而近年最受惠全球化的,已轉為中印等發展中國家,西方國民則普遍埋怨全球化搶走職位。歐美訂立全球最低公司稅,有意藉此留住企業,避免它們被低稅國家搶走。
表面上全球最低公司稅率,對中港衝擊不大,中國公司利得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五,科技企業獲優惠亦要繳百分之十五,不受G7建議影響。但全球最低稅率反映西方對全球化的保留,加上美國為打擊中國生產鏈,不斷宣揚重要產品如醫療物資等不應依賴外國,又鼓勵美企回流等,這些逆全球化行為,對中國吸引外資、拓展經貿都構成阻力,中國對這趨勢須有所警惕。
至於香港,公司利得稅率為百分之十六點五,不受最低稅率建議影響,但中小企利潤在二百萬以下利得稅率只有百分之八點二五,此優惠或要取消。香港另一要提防的是,美國建議最低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一,現在妥協為百分之十五,但潘朶拉盒子已打開,難保西方大國在財赤日重下,日後會提高此最低稅率,衝擊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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