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傲玟銷售樓花 運房局指發展商未能證明可應付超支

2021-09-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由高銀金融主席潘蘇通持有的何文田傲玟,於上月遭地政總署取消預售樓花同意書,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昨日指出,於4月接獲發展商通知該項目超支,其後多次要求發展商提交財力證明,足以應付超支費用,但發展商沒有給予實質回覆,最終取消其售樓紙。

運房局發言人指出,今年4月中,地政總署接獲傲玟的認可人士通知費用超支後,要求發展商提交證據,證明財力足以應付,由於發展商未有在指定限期內提交令地政總署署長信納的證據,地政總署遂根據同意書的條款,於今年5月26日暫時中止該發展項目未售單位的同意書許可,直至另行通告;即發展商暫不能繼續推售尚未出售的單位。

其後,地政總署多次要求發展商發出提交證明,其財力足以應付超支費用,但發展商沒有給予實質回覆,該署於8月27日取消項目的售樓紙。

而除了傲玟,自97年以來,地政總署亦曾因不同原因取消另外8個住宅項目的預售樓花同意書。

發展商發言人昨指,對此不作回應。此外﹐有關項目已經取消預售樓花,公司有信心短期內可以落成,故調整策略以現樓發售,項目較早前已取得入伙紙,會繼續監測項目工程進度,務求令項目盡快完工。至於已購買樓花的買家可選擇繼續完成買賣合約,或即時取消成交,後者將按照買賣合約之條款退回訂金及利息補償。

銷監局發言人指,局方未有傲玟最新預計關鍵日期資料,假如買家認為發展商未有履行有關合約條文,可考慮就其應有的權利向發展商提出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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