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藝人「查稅令」 限年底前申報糾正

2021-09-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官方頻頻出手整肅演藝圈,繼整治失德藝人、粉絲圈亂象,國家稅務總局前晚再下「查稅令」,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成立的個人工作室和企業,採用查帳徵收方式申報納稅,取消核定徵收。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定期執行稅收檢查,加大對偷逃稅典型案件查處震懾和曝光力度。北京稅務專家鍾良對本報表示,明星通過成立個人工作室、適用核定徵收方式規避高額個稅,是潛規則,相信明星工作室避稅將成為歷史。

內地女星鄭爽因涉及逃漏稅,上月被重罰近三億元人民幣。國家稅務總局通知指出,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日常稅收管理,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成立的個人工作室和企業,要輔導其依法依規建帳建制,並採用查帳徵收方式申報納稅。近期將要結合二○二○年度個人所得稅繳納情形,對存在涉稅風險的明星藝人、網絡主播進行一對一的風險提示和督促整改。

通知指出,有涉稅風險的藝人,若在年底前主動報告並及時糾正涉稅問題,可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對稅務機關調查核實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依法責令限期改正,並提請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協助督促糾正,若情節嚴重者,要嚴肅依法查處。

通知強調,要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定期展開「雙隨機、一公開」稅收檢查,即監管過程中以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指派執法人員。同時也會針對基層稅務機關日常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北京稅務專家鍾良對本報表示,核定徵收是指因企業憑證帳簿不全,涉稅資料殘缺,稅務機關無法查帳計算企業的應納稅款,或其他原因難以準確確定企業應納稅款,由稅務機關依法核定應納稅款的徵收方式。本着「放水養魚、活躍市場」的精神,稅務局一般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採取核定徵收方式。

財新網報道指,二○一八年的范冰冰偷逃稅案,曾暴露影視明星、主播等通過成立個人工作室、適用核定徵收方式,規避高額個稅這一慣用的避稅手段。目前內地對明星個人工作室等個人獨資企業不徵收企業所得稅,而是個人所得稅。但一些地區出於招商引資需要,對明星個人工作室採用核定徵收方式,而非更為嚴格的查帳徵收,且將個稅核定徵收率定得極低,甚至低於普通勞動者工薪所得最低檔的百分之三稅率。

由范冰冰案引發的影視圈查稅中,多地要求對明星個人工作室由核定徵收改為查帳徵收,此後相關徵管也明顯收緊。但稅務總局二○一八年十月印發的通知,僅要求影視行業對二○一六年以來申報納稅情況自查自糾,並未就工作室個稅徵收方式作明文規定。

鍾良指出,文娛明星、直播行業、律師等高收入人群所開辦的企業,顯然不該屬於採取核定徵收方式的群體,「因此這類人所辦的企業必須建帳建簿,稅務局查帳徵收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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