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私營資本進入新聞業惹關注
2021-10-11 00:00(星島日報報道)國家發展改革委上周五就《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到,「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非公有資本受到多項限制,如不得從事新聞採編播發業務,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包括但不限於通訊社、報刊出版單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站以及互聯網新聞信息採編發布服務機構等。
中國經濟傳媒協會主管的《傳媒茶話會》引述中國記協書記處書記顧勇華認為,這是要防止出現非公資本為了牟利的目的恣意干預主流輿論的現象。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發展研究院副院長卜希霆相信,自媒體的一些街訪、原創內容生產並不在這個約束的範圍內。
中國報業融媒研究中心主任周勁指出,現在存在一種現象,新聞機構會把一些版面、頻率、頻道、欄目、公眾帳號外包出去,這就導致新聞機構商業化嚴重,也失去了自身公平公正的新聞立場。
「如該負面清單推行後,主流媒體相關子帳號、子欄目應在具體業務上進行釐清,將新聞內容生產、傳播等核心業務與市場化經營業務完全切割分離。」中國社會科學院新媒體研究中心副主任黃楚新提醒媒體。
此條負面清單出台後,商業媒體將不能再編譯境外媒體的新聞。中國傳媒大學教授王四新認為,之所以這樣規定,其主要目的是防止一些自媒體成為國外政治勢力、商業力量的代言人、二傳手,干擾輿論生態。
彭博社報道則指出,這是中國今年對網約車、電子商務、課外輔導等多個行業進行全面監管整頓中的最新舉措,以進一步削弱非公有資本在一系列媒體業務中的影響力。
該社以互聯網巨頭阿里巴巴為例,指該公司就投資了香港《南華早報》、上海第一財經傳媒有限公司和微博,阿里巴巴旗下的螞蟻集團也持有財新傳媒股份。雖然目前尚不清楚上述擬出台的措施是新的限制舉措,還是旨在堵住民間投資者利用漏洞的增量舉措,但這確實表明監管機構有意加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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