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通」許超凡判刑13年
2021-10-14 00:00
許超凡涉貪污、挪用公款案,本月二十五日在江門開審。控罪指許超凡涉貪污、挪用公款總計約二十億港幣。許超凡於二〇〇一年外逃美國,二〇一八年七月美國將其驅逐出境,他「自願返回受審」。
法院查明,許超凡一九九三年起利用擔任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行長、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公司業務處處長的職務便利,貪污公款美元六千二百萬(約四點八億港元)、港元一點二九億;挪用公款人民幣三點五六億、港元二千萬元、美元一點二四億(約十億港元)。
據稱,許超凡沉迷於賭博,曾在澳門豪賭四小時輸了六千多萬元人民幣。二〇〇一年許超凡外逃美國時,其同夥許國俊、余振東也逃亡美國,三人在美國也到賭場豪賭,企圖通過賭博洗錢。三人之後陸續在美國被捕,其中余振東二〇〇四年自願遣返中國,判刑十二年。許國俊二〇〇九年在美國因洗錢罪被判刑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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