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46死火劫 疑亂丟檀香餘燼釀禍
2021-10-16 00:00
高雄警方聯合檢察官昨日全力追查城中城大樓大火的肇因,昨晨警方將扣留了一夜的黃姓女子及其郭姓男友送交檢察官偵訊,調查人員對兩人進行了長達八小時的談話,相信其用火不當致禍,晚間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聲押。郭男則獲准以新台幣六萬元(約一萬七千港幣)交保。
「聯合新聞網」報道,五十一歲的黃姓女子和五十二歲郭姓男子是男女朋友關係,兩人常寄居在「城中城」一樓茶具行後方的小套房。當日凌晨兩人疑似發生爭吵,郭姓男子負氣騎電單車離去後,黃姓女子和友人繼續飲酒,並燒檀香驅蚊。黃姓女子要離開現場時,疑似將檀香餘燼隨意亂扔,引發火災,加上現場有數罐卡式瓦斯罐及易燃物,導致火勢迅速蔓延。火勢從茶具行一路往上竄燒,造成「城中城」大樓住戶在睡夢中逃生不及,釀成嚴重死傷。
警方前日陸續傳喚四人到警署接受調查,包括一名目擊證人、最先報警並曾自行滅火的一名出租車司機,以及黃女和其郭姓男友。四人接受調查後一度獲釋,但警方之後又將黃女傳回,疑其引致火災的可能性最大。
據「東森新聞雲」消息,黃姓女子再被傳喚之後,對於詳細事發經過三次改口,一開始先是聲稱將檀香餘燼丟在垃圾桶,之後又說有將餘燼帶走處理,最後又改口聲稱忘記怎麼處理。由於偵詢直到深夜,黃姓女子一度拒絕夜間偵訊。
報道還提到,之前現場傳出火災前二十秒曾有白衣男子,檢警比對鄰近監視器畫面,推測其就是最早報警的出租車司機。
台灣中央社表示,調查人員已基本判斷起火點在一樓茶具行後方的小房間。檢方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黃女在十四日凌晨二時十六分最後離開房間,十五分鐘後就有目擊者看到疑似濃煙,約在二時四十多分就有人發現火光從房內冒出,趕緊報警。
根據台灣的法律,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新台幣(約十四萬港幣)以下罰金;公共危險罪,失火燒毀供人使用住宅或現有人所在建築物,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有台灣的媒體透露,黃女前科纍纍綽號「豆花阿姨」,涉妨害自由、強制、恐嚇取財等,還有多次傷人記錄。十年前還曾因債務糾紛,教唆青少年丟擲汽油彈縱火,遭高雄高分院判七個月徒刑。
台灣的陸委會昨日證實,高雄城中城大樓大火的四十六名死者中,有三人是大陸配偶,其中兩人在台灣已無其他親屬,台灣政府將對陸方親屬入境來台及處理後續奔喪事宜,提供專案協助。
陸委會昨日表示,三名不幸罹難陸配分別為已在台設籍的吳姓陸配,及尚在依親居留期間的林姓新娘,兩人在台均無其他親屬;第三名周姓陸配已在台設籍,當局會聯繫其在台家屬表達關懷,並協調各有關部門視家屬需要提供相關協助。
陸委會表示,針對疫情期間陸方親屬入境來台及處理後續奔喪事宜,陸委會將會同各有關部門基於人道考量提供專案協助。
據台灣媒體報道,有大陸民眾從新聞報道中得悉火災後,聯絡一家內地媒體駐台灣記者,表示其表姐就住在事發大樓,一直無法聯絡,希望記者協助尋找。經記者與高雄市消防局及殯儀式核實,證實該內地人的表姐已罹難,屍體還沒有人認領。
台灣的媒體昨日報道,至昨日下午仍有家屬沒有找到失蹤的家人。不過,負責驗屍的檢察官則稱,四十六名死者中,已有四十五人確定身分,其中二十五具屍體已通知家屬認領。
據報道,死者當中,有兩具屍體被燒至無法辨認,其中一具其後透過DNA辨認出身分,餘下一具仍未能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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