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前男友助逃稅罰款3000萬
2021-10-19 00:00
鄭爽是繼二〇一八年范冰冰之後,內地第二位以「陰陽合同」逃稅被天價處罰的女星,也成為今年官方重拳整頓娛樂圈的樣辦案例。鄭爽一案源於她和張恒反目成仇。今年初張恒爆料指鄭爽赴美找代母產子後棄養自己的骨肉,鄭因此被官方列為劣迹藝人。四月,張恒再爆料指鄭爽和《倩女幽魂》劇組私下簽「陰陽合約」,終引來稅務部門的調查。
官方通報稱,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張恒負責鄭爽拍攝《倩女幽魂》的演藝合同簽訂、演出報酬和支付方式確定等事宜。張恒與製片方等共同商討鄭爽片酬的拆分及收款方式,策劃具體操作細節,確定了一點六億元的片酬數額及支付方案:即拆分為四千八百萬元和一點一二億元兩個部分,並對一點一二億元部分,雙方商定由製片方對鄭爽實際控制公司以「增資」的形式支付。之後,張恒與鄭爽商定了設立收款公司、提供「增資」合同等事宜。在片酬支付過程中,張恒多次向製片方催款。張恒通過上述違法行為,掩蓋「天價片酬」,幫助鄭爽偷逃稅款。
通報稱,綜合考慮張恒的違法事實及有關情節等因素,對張恒處以鄭爽在《倩女幽魂》項目中偷稅額(四千三百零二萬元)的零點七五倍的罰款,計三千二百二十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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