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就私校收費訂審批申請機制
2021-11-19 00:00
教育局首席教育主任(特別職務)何慕琪昨在網上專欄「局中人語」撰文(詳見F3版),透露當局正就私校收取學費以外,包括債券、資本費、提名權費等其他費用,逐步引入涵蓋不同範疇的「綜合申請及審批機制」,現正進行研究;當局上學年起已引入過渡安排,私校須向教育局提交申請,當局將考慮多項因素,包括收費目的與用途、有否諮詢家長等,才會作出批准。
她續指,當局要求學校收費須遵守《教育條例》、《教育規例》等法例外,亦更應清楚通知家長費用種類、金額、贖回安排、籌集資金用途、家長權益、合約條款等,並妥善回應家長關注,讓他們可在知情下作選擇,包括是否安排子女入讀、參與相關籌集資金計畫,並考慮計畫涉及的風險因素。
早前,香港凱利山學校被揭發財政及行政混亂,發行債券的相聯公司遭清盤,家長追討無門,而屬下幼稚園校舍更被業主收回而停止營運。何慕琪坦言,私校以自負盈虧模式營辦,營運及財務狀況直接受到僱員薪酬、校舍租金、維修開支等因素影響;若長期面對收生不足,學校財政及日常營運,無可避免會出現問題,甚至可能停辦,提醒家長如考慮參與學校的籌集資金計畫,應考慮可能出現的風險,以及有否信心學校持續營辦,以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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