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浙修例「催生」 產假增至158日
2021-11-2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中國人口形勢嚴峻,出生率跌至四十三年以來歷史新低,首次跌破千分之十。為鼓勵生育,上海、浙江、安徽等多地紛紛修法延長產假和陪產假,並增設育兒假。昨日,上海、浙江修例,擬將婦女生育假延至一百五十八天,浙江生育二孩更多達一百八十八天,陝西更擬將生育第三孩的婦女產假最多增至三百四十二天。重慶更對育兒假增加為夫妻雙方可以根據自身情況休假一年,或在子女六周歲前每年休假五至十天,更為靈活和人性化。不過,延長產假也引發對婦女就業歧視的擔心。
計畫生育在一九八二年被定為中國基本國策。隨着中國生育率接近世界最低水平、老齡化嚴重,二〇一五年十月,官方全面放開二孩,今年五月又宣布放開三孩。
為鼓勵生育,各地近來相繼修法延長生育假。昨日,上海修訂「上海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並簡化認定情形,不再對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進行合併計算,同時將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長到六十天。子女滿三周歲前,父母雙方每年都可享受育兒假各五天。據相關法律,女職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產假。這也就意味着,上海女職工的產假與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間,可有一百五十八天假期。
同日,浙江將原條例規定的婦女產假一百二十八天,修改為生育一孩產假一百五十八天,二孩三孩為一百八十八天,子女在三周歲以內,父母雙方每年各享受十天育兒假。
此前,安徽規定,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外,延長產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護理假,子女六周歲前每年給予夫妻各十天育兒假。河北擬對生育第三個以上子女的,婦女產假由現行六十天延長為九十天,三歲以下嬰幼兒父母雙方每年可享各十天育兒假。
陜西更在法定產假基礎上增加產假六十天,生育三孩再給予半年「獎勵假」,三歲以下嬰幼兒父母雙方每年可各享不低於三十天育兒假。不過,各地延長產假也引發對婦女就業歧視的擔心:「各行各業還會願意用女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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