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院舍前主管涉偽造出勤被拘控
2022-01-05 00:00(星島日報報道)廉署調查一家由社署買下二十七個宿位的私營殘疾人士院舍,發現院舍的時任主管,在四個月內的工作天有六日不在本港,沒有當值,涉嫌偽造出勤記錄,以誤導社署確認該院舍符合法定及合約人手要求,昨落案控告他串謀偽造文件等罪名,暫准保釋外出,明日(星期四)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涉偽造出勤記錄誤導社署,殘疾人士院舍主管被拘控。被告文達(七十歲),為東方復康中心前主管,被控共四項罪名,包括一項串謀偽造文件及三項偽造文件。案發時東方復康是一家位於上水的中度照顧級別之殘疾人士院舍,由鉅利企業有限公司經營。東方復康領有社署發出的有效牌照,署方亦以買位形式委託東方復康提供二十七個宿位。被告是鉅利股東,當時是東方復康的主管,其女兒則是東方復康的福利工作員。
社署檢查員工出勤記錄
東方復康須按法定及合約要求提供充足人手,包括一名每日工作八小時的主管。為確保東方復康的服務質素及對其院友的照顧,社署人員在巡查該院舍時,會檢查由其提供的員工出勤記錄,以監察及評估東方復康有否合乎法定及合約要求,以及考慮應否延續其買位合約。殘疾人士院舍如未能符合法定要求,即屬違反《殘疾人士院舍規例》。
案件發生於二○一九年四月至八月期間,被告涉嫌與其女兒一同串謀製造一份有關他二○一九年四月的虛假出勤記錄,意圖藉使用該出勤記錄而誘使社署接受它為真文書。被告涉嫌以相同目的,製造另外三份有關其二○一九年六月至八月的虛假出勤記錄。
指當值日子實際不在港
該四份被指虛假的出勤記錄顯示,被告於該四個月中應於東方復康當值,惟他實際在其中六天在相關時段並不在本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社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及至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該名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前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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