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六生認𠝹刀割警頸 求情稱仇恨犯下大錯

2022-01-12 00:00

被告許添力當日傷人後,即場被捕。
被告許添力當日傷人後,即場被捕。

(星島日報報道)中六男學生許添力二○一九年十月十三日於觀塘港鐵站天橋以𠝹刀割傷警員頸部,當場被捕,被控企圖謀殺和交替的蓄意傷人罪。被告昨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企圖謀殺罪則獲准存檔法庭。被告庭上讀出親筆求情信,提到自己「過去因不成熟、恐懼、仇恨和愚昧而犯下大錯」,寄語人「不要讓仇恨之心蒙蔽自己,仇恨無法解決問題,唯有以理性和愛才能解決問題」。案件押後至下周一判刑,期間被告續還柙看管。
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事發日下午五時半左右,約三十名軍裝警員接報到場了解觀塘港鐵站A出口塗鴉。警方五分鐘後調查完畢收隊,前往APM商場,由於現場聚集人群眾多,只餘窄路予警員通過,事主軍裝警梁兆祥殿後。被告突然從右邊衝前,以𠝹刀類鋒利物件刺向事主右頸。事主看見被告縮手意欲逃走,馬上捉住被告右臂,被告掙扎再撞倒他人跌倒在地,隨即被制服。被告帶返觀塘警署後因傷人罪被捕,警誡下保持沉默。事後事主送往聯合醫院治理,右頸傷口長約三點五厘米,部分咽喉管被刺中,右聲帶受損,聲沙啞,留醫六日後出院,專家估計兇器刀鋒約長二點五厘米。
希望社會撕裂不再出現

被告案發時沒有佩戴口罩,身穿深藍色短袖T恤、黑色短褲、黑色運動鞋及揹黑色背囊,背囊中放有黑色手袖、手套、帽、腰包、頸巾及泳鏡。被告住所房間中搜出了一紙遺書,有被告署名及簽署,文末強調「我絕對不會自殺,殺死我的一定是這個暴政!」當中又交代了喪禮及財產安排,另搜出多張惠康及麥當勞現金卷。

二十一歲被告在求情信中,提到自己「過去因不成熟、恐懼、仇恨和愚昧而犯下大錯,造成很多傷害,部分傷害難以痊瘉,不止受害者,還有許多社會上的人,對此深感抱歉」。被告又希望社會會重新接納自己,不會再有人重蹈覆轍,寄語人「不要讓仇恨之心蒙蔽自己,仇恨無法解決問題,唯有以理性和愛才能解決問題」,並希望社會撕裂不會再出現。被告亦向事主、家人、朋友及同袍致深切慰問,自己希望能親自向事主道歉,並會承擔法律和道德責任。

辯方資深大律師周嘉俊呈上精神科醫生報告,指被告罹患自閉症譜系障礙,曾經自殘,案發時因與女友失散,擔心女友被捕,遂叫喊警方拘捕自己,以到警署尋覓女友。辯方形容原委奇怪,惟乃出於被告指示,希望法庭接受。被告因病容易受人言辭影響,令行為失控,陳官表明被告師長形容被告非常正常,不會接納上述解釋。

辯方續指被告犯案沒有預謀,出門時未計畫傷人,犯案時間短,不足兩秒,涉案兇器應只為一把刀鋒長二點五厘米的細小彈簧𠝹刀,而事主受傷後一直保持清醒,復康非常理想。惟辯方亦承認襲擊警員、社會動盪之際在公眾地方犯案,更刺向頸部要害屬加刑因素,僅希望被告認罪可獲減刑。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  二九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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