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提名期推遲五日至2月20日
2022-01-28 00:00(星島日報報道)選舉管理委員會昨天公布二○二二年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於下月二十日開始至三月五日結束;並在三月二十七日投票。當局去年十月的立法會文件,曾表示提名期定於二月十五日開始,昨天公布的提名期遲了五日,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文超解釋,立法會文件中提到的日期只是初步設想,現時新公布的提名期完全符合法例要求。特首林鄭月娥說,留意到特首選舉提名期已公布,但自己每一天都在抗疫,暫時沒想過其他事。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亦拒絕評論會否參選,他認為,應該思考誰人有能力帶領香港,而且要考慮不止一個人,而是整個政府團隊。
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發表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特首選舉提名期於下月二十日開始至三月五日結束,特首須由選舉委員會委員經一人一票、不記名方式投票選出。特首候選人須獲得不少於一百八十八名選委提名,並在選委會五大界別中各取不少於十五個提名;每名選委只可提名一人且不能撤回或撤銷。
每名選委只可提名一人
投票日為今年三月二十七日,選管會主席馮驊在記者會上表示,選舉事務處會在香港會展設主投票站。在有競逐的選舉中,首輪投票時間為上午九時至十一時,取得超過七百五十張有效選票的候選人即為當選。
若有三名或以上候選人,但無人在首輪投票中取得超過七百五十張票,就在下午三時至四時舉行第二輪投票供淘汰後剩下的最高票兩名候選人競逐。若只有一名獲有效提名候選人參選,投票時間同為上午九時至十一時。候選人取得超過七百五十張有效「支持」票方為當選。
不強制入票站用「安心」
馮驊說,因應疫情發展,當局鼓勵選舉委員會委員進入主投票站時使用「安心出行」流動程式,但是否使用「安心出行」並不影響其投票權。
對於選管會未有依隨政府「疫苗氣泡」安排、亦未強制要求選委使用「安心出行」,馮驊解釋指法例訂明所有已登記選民不能被阻止投票,倘若選委沒有打針或者不願使用安心出行,選管會無法律基礎限制其投票權。他又指,雖然勸喻選委使用「安心出行」沒有約束力,但相信選委會「好合作」。
特首林鄭月娥昨出席記者會時再被追問會否連任,她說留意到選管會已公布特首選舉提名期,「但現在我每一天都在抗疫,暫時沒想過其他事,每一日都需要抗疫。」此外,前特首梁振英近日接受英文報章訪問時被問到會否參選,梁指不會再回答這問題。他在訪問中反問「到底香港需要怎樣的特首?」,認為應先思考香港在未來五年會站在甚麼位置。
他被問到為何在政治層面愈趨高調時,他稱自己既有知識,又有經驗解決香港問題,是「本地社群的一分子」,又認為自己對《基本法》、與香港相關的重要關係、中央以至內地都有一定認識,能有所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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