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婦襲保安判囚 同案「Lunch哥」罪脫

2022-02-2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六旬婦前年偕同示威常客「Lunch哥」李國永在中環置地廣場參與示威活動期間擾亂秩序,並襲擊保安員。二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Lunch哥」被裁定罪脫,婦人則罪成,惟她昨在東區法院接受判刑時拒絕求情,反向裁判官王證瑜稱:「你鍾意點判就點判,我唔會跪喺度,我唔會趴喺度,我係香港人,我唔會求情。」王官最終判被告入獄三星期。

裁判官引述六十二歲被告陳麗珍(見圖中)的背景報告,指她關心社會,案發時受激動的情緒影響,解決問題的能力不足,承諾以後會守法。被告親自陳詞時提及「呢兩年嘅香港係最差嘅香港」,遭裁判官中斷指不應發表與本案無關的個人政見。被告之後投訴裁判官待她不公,表示對方「解決唔到我嘅心結」,並拒絕求情。

王官判刑時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涉及破壞社會安寧和襲擊他人,判監無可避免。而被告呼叫政治口號,即使香港有否言論自由,以當時的政治環境和抗疫氣氛而言,有機會引申更嚴重的後果,遂判她就兩罪共入獄三星期。控罪指,李國永(十九歲)與陳麗珍被控於前年九月七日,在中環置地廣場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陳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保安主管Ganesh Gurung。案件編號: 東區傳票五九三六、三七——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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