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前預囑立法 全國暫難跟隨
2022-07-0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深圳開先河,通過生前可立不搶救條款。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日前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稱在健康或意識清楚時完成法定程序,宣告當傷病末期或臨終時可放棄搶救,或者可選擇需要和不要哪些醫療護理。
學者:尊重患者決定權
北京大學醫學倫理與法律學系副主任劉瑞爽說,深圳人大的這項立法,凸顯尊重患者自主決定權。不過,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晨光說,目前中國還不具備制定全國性生前預囑法規的條件。
受社會觀念制約,很多人包括醫生認為,應不惜代價搶救生命;配套法律的規範也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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