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稱求救被拋上牀 女僱主冷眼說OK啦

2022-08-10 00:00

四十八歲男被告陳暹德,被控告企圖強姦和強姦罪。
四十八歲男被告陳暹德,被控告企圖強姦和強姦罪。

(星島日報報道)兩夫婦四年前涉嫌要菲傭入主人房上,妻子在旁協助丈夫強姦菲傭。兩夫婦被控強姦及協助強姦等四罪受審,菲傭昨繼續出庭作供稱,她進入主人房後,男僱主抱她上,舌舔乳房及指插陰道,她求救時女僱主冷眼旁觀並說:「ok啦,ok啦」。男僱主最終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在她體內射精,事後更想與她共浴,男僱主給予一百五十港元作「掩口費」,聲言會為她購買避孕藥。菲傭指她不同意與男僱主性交,情緒激動地哭訴:「點解我要同意,佢又唔係我老公。」

指男僱主聲言買避孕藥

四十八歲男被告陳暹德,被控於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在元朗洪水橋洪福邨洪溢樓某單位,企圖強姦和強姦X。三十六歲女被告黎芷珊則被控於同日同地非禮X,以及協助和教唆陳暹德強姦X。控方開案陳詞指,二人與警員進行錄影會面時,陳承認曾與X性交,但否認強姦X,堅稱只是一場金錢交易;黎則指她當晚洗澡後便看到X全身赤裸從主人房走出,丈夫則赤裸躺在上,黎否認曾經教唆強姦。

已婚並育有子女的X昨在屏風後以菲律賓語作供表示,她受僱時負責照顧兩名被告的八歲女兒和一歲半兒子,案發當晚兩名被告全身赤裸蓋上氈子睡在上,黎掀起氈子要求X上一起睡覺,X說:「No Madam」拒絕後返回房間,與家人傳訊息聊天。X指當時黎傳訊息給她說:「Sir Likes You」 ,「You Like Sir?」,X沒有回覆亦沒有接黎的電話。但控方指根據訊息紀錄顯示,黎是傳送「Sir I Like You」及 「Do You Like It Sir?」給事主,意思明顯有別。X則解釋她理解句子是陳想要某些東西,黎問她是否也想要。

黎遂以毛巾包裹身體露出肩膀,沒有敲門的情況下慢慢打開X房門,輕聲呼喚X。X問黎「你想我做咩?」,黎說「Come! Come!」,「Sir Wants You,Pay Money」,然後手捉X手腕強逼她到主人房。X指她並不願意離開房間,但由於黎面有怒色,兩夫婦亦是她僱主,她只好跟從指示。X進入主人房後,陳立刻下一手捉住X手,一手關門,陳抱起X後拋她到上,黎躺在上在旁觀察並向X說:「ok啦,ok啦。」

X不斷大叫求救並說「No Sir」,陳則指:「Madam ok ,Madam ok 」。陳強行脫去X所有衣物,及後在她體內射精。X認為事件十分噁心,哽咽憶述兩夫婦當時不顧她的求救,只顧在旁大笑,X怕寡不敵眾而不能反抗。X事後小便時感到劇痛,亦有出血的現象。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一三四——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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