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在按摩院認出蔡展鵬 指對方冷靜沒大叫或感憤怒
2022-08-1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首任國安處處長蔡展鵬去年懷疑光顧無牌按摩店,三女一男被控管理賣淫場所等六罪,案件昨續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有份上門拘捕的警員在辯方盤問下首度揭露,他在按摩院七號房內發現有高職級的警務人員和女按摩師。他認出該男子正是蔡展鵬,並形容蔡展鵬表現十分冷靜,沒有大叫或感到憤怒。
與一名女按摩師一起
陳續指,當他認出蔡展鵬後,並無要求對方出示身分證,之後通知案件主管入房處理,他則帶按摩女郎離開後,便無再干預房內的事情。辯方大律師Oliver Davies問及陳為何不即時向對方確認身分,陳解釋較理想的做法是交予主管處理。至於在記事冊沒有提及見到蔡一事,陳回應「因為覺得無需要」,雙方接觸「非常非常之短暫」。陳稱他當場沒有核實對方的身分,亦無參與涉及蔡展鵬的調查,對蔡認識不深。
放蛇警員郭建燊日前供稱,入房洗澡後全裸躺在牀上,按摩師Jessica表示「我一定會令你好滿意㗎」,並替他頭、肩、腿等全身上下不同部位按摩約四十分鐘。Jessica問郭「你今日想玩咩呀」,他回應「呢度有咩玩?」Jessica稱:「呢度就五百蚊『打飛機』、六百蚊除衫『打飛機』、七百蚊『波推』、八百蚊 『Nuru』。」郭答「五百蚊得啦」,Jessica便倒「透明液體」在他的肚及大腿上開始按摩。
被告依次為三十六歲女按摩師李亦晴、三十四歲無業越南籍女子元秋香、三十五歲女按摩師張明芳及六十一歲無業男胡炳雄。案發日期為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十一月五日及去年三月十九日。各被告分別被控經營香港灣仔莊士敦道勝意大樓某室作賣淫場所的處所以及管理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VIET SPA。案件編號:東區刑事 一一六一—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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