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父認粗暴衣架打仔判社服令

2022-08-19 00:00

裁判官黃國輝表示,襲擊兒童屬嚴重罪行。
裁判官黃國輝表示,襲擊兒童屬嚴重罪行。

(星島日報報道)三十一歲父親於今年一月在住所內用衣架打男童臀部,過程被男童母親拍下後在網上流傳,警方調查下對他實施拘捕,並發現男童患亞氏保加症。該父親早前承認一項故意襲擊兒童導致兒童受到身體傷害罪,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自行求情指,在還押期間深切反省其管教兒子的方式確有不足之處,承諾以後不會再犯。
官指襲擊兒童嚴重罪行
裁判官黃國輝表示,襲擊兒童屬嚴重罪行,惟考慮到被告過往紀錄良好,即時認罪以示悔意,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處一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與男童X的母親分居,事發今年一月某日下午在元朗山下路山下村某村屋住所內,X母親在客廳見到被告蹲在地上,並不斷憤怒地以髒話罵X,又用衣架多次打X的臀部。X母將過程用手機攝錄及分享予朋友,而短片於今年五月在網上及報章廣泛傳播。
深切反省不會再犯
被告被捕後,即場向警員表示「嗰日我打個仔係好耐之前嘅事,我都唔知點解我打仔嗰件事會俾人拍低咗短片,同埋流出咗。」他在警誡下解釋當日X用黑色衣架打和腳踢其弟,他因勸阻不果,一時憤怒及衝動而將X推倒在地、打他及用腳踩其背部,又聲稱是第一次打他。
案件編號:屯門刑事八七一——二〇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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