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生煽惑製炸彈罪成還柙

2022-09-30 00:00

被告陳振銘(中)自辯稱,他正職為歷史學家。
被告陳振銘(中)自辯稱,他正職為歷史學家。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七歲大專生五年前在高登討論區發帖,稱「不排除轟炸解放軍軍營」,內容提及製作硝酸甘油的材料和步驟,他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名成立。

暫委法官鄭紀航指被告犯案經過深思熟慮,他鉅世無遺地在網上列出炸藥的成分、所需分量等,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是意圖說服他人犯案。

被告須還押至下月十四日判刑,期間會索取爆炸品專家報告和被告心理報告。
自辯稱正職為歷史學家

鄭官指,被告陳振銘在警誡會面中的回答反覆不定,例如稱案發當日心情不佳,獨自在家玩電腦遊戲,遊戲有解放軍軍營被轟炸的情節,卻不記得遊戲名稱,其後改口說沒有玩過。

鄭官認為這為說謊者前言不對後語的表現,並指出被告整體而言回答問題時「有紋有路」、「有板有眼」和條理分明,他能貫切地說出透過Google搜尋炸藥步驟,再複製到帖文中,因此不會接納他當時思緒混亂。

被告審訊中自辯稱,他正職為歷史學家,自學主攻先秦哲學思想及醫學,他於二〇一七年將苦心鑽研的學問投稿到《香港中醫雜誌》惟遭拒,於是用嘩眾取寵的方式和較敏感的詞彙發文引人注目。

鄭官留意到被告只有中六學歷,他自封「歷史學家」但無相關證明,顯示他自我膨脹。惟這不代表被告無煽惑意圖,相反其一連串舉動經過深思熟慮、有邏輯,尤其他會面中已表示知悉硝酸甘油為炸藥,帖文標題指名轟炸目標,犯案因懷才不遇的解釋是強詞奪理、砌詞狡辯。案件編號︰ DCCC 58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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