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實大埔鳳園地申建1759伙

2022-11-19 00:00

長實大埔鳳園用地向城規會遞交新發展方案,申建1759伙分層住宅。
長實大埔鳳園用地向城規會遞交新發展方案,申建1759伙分層住宅。

(星島日報報道)房屋供應短缺,近期不少財團積極申請改劃用地發展;其中,長實持有的大埔鳳園用地,最新再向城規會遞交新發展方案,申建6幢30層高大型住宅群,以提供1759伙,對比2019年舊方案地盤面積擴大約1倍,單位伙數亦增加20%。
據城規會文件顯示,項目位於大埔鳳園大埔市地段第183號A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等多幅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即位於嵐山以南的地皮,把申請地點由「綜合發展區(1)」地帶改劃為「住宅(乙類)13」地帶及修訂一幅「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的建築物高度限制,由2層改為8層。
擬建6幢大型住宅群

上述地盤面積約32.2萬方呎,包括11.43萬方呎政府土地,當中約35%土地屬於政府土地。項目細分2個區域發展,其中,區域A住宅部分以地積比3.6倍發展,計畫興建6幢樓高25至30層(不包括3層地庫)大型住宅群,以提供1759伙,涉及可建總樓面約103.81萬方呎。

最新發展方案對比2019年方案,地盤面積擴大約1倍,單位伙數則由舊方案的1462伙,增加297伙,至最新的1759伙,增幅約20%。

另有2幢非住宅物業,包括1幢3層高的會所及1幢2層高的獨立建築(包括1個公共停車場和位於1樓的零售設施),涉及可建總樓面約8611方呎。
可建總樓面約103.81萬呎

而區域B則為社會福利設施,包括1幢8層高的社會福利綜合大樓(設有100個宿位的安老院舍暨30個名額的日間護理單位),涉及可建總樓面約5.14萬方呎。

長實指,「綜合發展區(1)」地帶內的土地收購自1987年開展,經歷35年後,再進一步收購「綜合發展區(1)」地帶內所有剩餘的私人地段,前景已十分渺茫。而改劃方案完全支持政府現時的政策,檢討及發掘具有發展潛力的農地或未被充分利用的土地,以滿足逼在眉睫的住房需求;申請人承諾在其「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擁有的私人土地提供社會福利設施,藉此支持政府政策,並滿足安老院舍的殷切需求。擬議零售設施及公共停車場將為附近居民提供便利,並滿足當地泊車需求。

除分層住宅單位外,亦有豪宅項目申請改劃發展。由遠東發展、蘭桂坊集團等持有的西貢蠔涌一幅用地,最新就第2期發展項目向城規會申建22幢洋房,涉及可建總樓面約4.4萬方呎。
蠔涌地申建22幢洋房

文件顯示,項目位於蠔涌丈量約份第244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目前屬「綜合發展區」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申請擬議綜合住宅發展(於第2期用地)及略為放寬建築物高度限制。

第2期地盤面積約5.9萬方呎,包括5274方呎政府土地,住宅部分以地積比0.75倍發展,以興建22幢樓高6層,不包括1層停車間的洋房,涉及可建總樓面約4.4萬方呎。

第1期地盤面積約7.64萬方呎,以地積比率0.75倍發展,興建26幢樓高3層的洋房。換言之,整個項目則提供48幢洋房,可建總樓面涉約10.1萬方呎,提供48幢洋房。

申請人指,擬議發展符合「綜合發展區」地帶的規劃意向,落實發展「綜合發展區」的剩餘部分;併合「綜合發展區」第1階段以外的兩個工廠前址,以作綜合發展;擬議第2階段發展與第1階段發展的規模、高度和布局均互相兼容。擬議發展的布局設計、休憩空間、康樂設施、交通及其他基建設施都完全獨立。第一階段土地擁有者的權益不會受到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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