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案身體不適獲保釋 官曾言「勿證明我錯」

2023-03-22 00:00

何俊仁去年8月獲准保釋,體形消瘦。
何俊仁去年8月獲准保釋,體形消瘦。

(星島日報報道)何俊仁官非多多,早前牽涉4宗非法集結案,分別被判監10至18個月,但獲准同期執行,其黨友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形容何俊仁獲准保釋是「喜出望外」,估計可能與何患肺癌的健康情況有關。何另被控在20年7月1日至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去年於庭外等待何俊仁離開法院期間,對何俊仁獲准保釋喜出望外,劉更披露何俊仁曾進行肺癌手術,最近「照過個肺有啲陰影」,還柙期間雖然獲安排電腦斷層掃描,但因疫情而延遲至今年才進行。劉當時指探望何俊仁時,何自稱肝臟、腎臟、牙齒都感不適,「所以希望攞到保釋,全身做檢查」。「佢哋喺裏面(懲教院所)無得打尖嫁嘛,所以佢哋係想出嚟。」

法官陳仲衡當時以極嚴苛的條件批准何俊仁保釋,包括交出港幣70萬現金;女兒和弟婦各自以港幣20萬、即是合共40萬港幣作人事擔保;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晚12時至翌日早上7時遵守宵禁令;每星期3次到警署報到;禁止發表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言論;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外國官員、議員、或任何各級議會成員及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等。陳仲衡最後勸喻何俊仁遵守所有保釋條件,並表示「不要證明我是錯而張先生(律政司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是對的。」

何早前牽涉4宗非法集結案,其中「8.18流水式集結」被判緩刑,其餘3宗「10.1集結」、「6.4集結」及「10.20九龍遊行」案分別被判監10至18個月,但獲准同期執行。何俊仁自21年5月還押,其間另就前年六四集會及其他3宗未經批准集結案服刑18個月,於去年7月22日刑滿。

何俊仁另被控在20年7月1日至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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