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銘浩還擊體院強調從未無故缺訓

2024-07-14 00:00

卓銘浩在社交網站發文逐點還擊體院,強調從未無故缺席訓練,又指去年10月下旬已被要求暫停訓練,不可能在11月仍然違反紀律。
卓銘浩在社交網站發文逐點還擊體院,強調從未無故缺席訓練,又指去年10月下旬已被要求暫停訓練,不可能在11月仍然違反紀律。

香港11項游泳紀錄保持者卓銘浩,被要求離開香港游泳代表隊,體院上周五發新聞稿,指出卓銘浩3項違規事項。卓銘浩昨日在社交網站發文,逐點回應泳總,強調自己沒有無故缺席訓練,以及於去年10月中已被要求暫停訓練,不可能在11月仍然違反紀律。另外,《星島》接獲一名公眾人士電郵,並去信全港泳會及體院,質疑香港游泳代表隊總教練陳劍虹,在網上公開與卓銘浩的對話,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香港體育學院教練專業道德守則》,要求體院全面徹查事件。

體院的新聞稿提到,去年1月就卓銘浩多次無故缺席訓練及對教練態度惡劣,向卓銘浩提出口頭警告。

卓銘浩根據他向體院提交的訓練紀錄,指出該月有3天告病假,另因與教練就訓練事宜起爭執,被暫停訓練一星期,其餘日子他都有出席訓練。
與友聚餐被指嚴重違反紀律

其次對於體院指卓銘浩於去年7月在內地進行訓練期間嚴重違反紀律,卓銘浩以書面形式道歉,承諾會重新改過。卓銘浩承認訓練期間,有一天在訓練完成後外出與朋友聚餐,當時已向陳劍虹寫了道歉信,亦即是大家可於陳的社交平台看到的對話,他個人已知道其錯誤。

第三,體院指卓銘浩在去年10月至11月期間再次違反紀律等。卓銘浩表示去年9月30日完成亞運回港後,於10月18日下午已被停止訓練,直至其後被通知12月1日起退出港隊。

卓銘浩續稱,當初被告知退隊是與備戰亞運表現相關,但現在看來沒有關係。而根據體院對資助運動員的紀律程序事例,凡有問題情況,總會或總教練需於警告後,與運動員商討及簽署「雙方同意改進的目標」,若情況持續或會被停資助等,他表示自己沒有經過這些程序,更沒有簽署任何文件,以及於2023年1月至10月期間收取體院全數精英訓練資助。

他承認自己有衝動、不守規則的時候,承認教練指出的錯誤,但體院及教練在決定要求他離隊時,沒有處理過行政措施及安排,而且陳劍虹在社交平台指罵他是「下流的人」,反問自己是否應該得到這些對待。
體院從未處理退隊紀律程序

另外,一名公眾人士去信體院及各大泳會,質疑陳劍虹在網上公開與卓銘浩的對話,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包括圖片明確顯示卓銘浩的個人資料,認為陳的做法是為了辱罵卓。至於涉嫌違反《香港體育學院教練專業道德守則》,該名人士認為陳劍虹濫用學員的信任,將雙方對話公開,只為了損害卓銘浩的聲譽,更是有違公眾對體院教練的期望,該人要求體院作出調查及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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