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工程逾500萬元即受條例保障
2024-08-20 00:00《條例草案》針對價值不少於500萬元的建造工程合約,有業內人士質疑,當中或存有分拆合約的灰色地帶,屆時承建商仍然可以「走數」,逃避監管。發展局局長於相關會議內澄清,若然主體工程超過500萬,當中未達資金門檻的次工程項目,同樣會受保障。
低於500萬次工程同樣受保
有建築業界人士指,普遍建造工程都超過500萬元,如建設面積3000平方呎的地盤地基,保守已經需要近2000萬元。對於有意見認為,承建商大可分拆合約以逃避法例規管,他直言「有難度」,但有方法做到,舉例樓宇清拆工程一般索價由數百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較貼近500萬元的「底線」;若然清拆3座6層樓高、一梯兩伙的住宅樓宇,只要把清拆和圍板項目分成兩份合約,每份合約的工程費或不超過500萬元,「絕對相信有承建商會出此下策。」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於《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上簡單回應指,如果以一般工程計算,500萬元屬「細數目」,而且當主體工程超過500萬元,就受限於條例,涵蓋面相當闊。她舉例,地盤工程有不同項目,若然主體是超過500萬元住宅樓宇工程,旗下園藝工程等次工程,未達支出門檻也會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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