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涉非禮女警案 辯方指被告沒與事主進入殘廁

2024-08-24 00:00

沙頭角分區時任指揮官陸振中。
沙頭角分區時任指揮官陸振中。

沙頭角分區時任指揮官陸振中涉殘廁非禮女下屬案,辯方昨續盤問女事主X,指被告不曾與X進入殘廁,而X曾稱讚被告「係個好男人」、「你真係好過我男朋友好多」、「如果你做我男朋友就好啦」;辯方又指X與兩名男督察在另一晚宴上曾向被告披露涉違紀受查,3人後來與被告在停車場糾纏和拉扯,嘗試把被告拉下車及阻止他離開。X否認辯方說法。審訊下周一續,料控方將傳召X的前男友和胞弟。

X早前供稱43歲被告陸振中在前年6月22日於聯和墟街市及熟食中心2樓,將她拉入殘廁內非禮、強逼她口交等。
指事主曾讚被告「係個好男人」

辯方昨指,當晚被告陪伴不適的X前往廁所,而X獨自進入殘廁嘔吐;X其後返回飯桌期間,曾稱讚被告「係個好男人」、「如果早啲識你就好」、「我男朋友邊有你咁好」;被告後來兩度陪伴X前往廁所,但被告沒有一起進入殘廁;X另曾擁抱和挽着被告的手臂等。X否認辯方說法。

辯方續指,同年6月底至7月上旬,X感染新冠病毒及康復後,X擔心後遺症會影響工作,被告稱會包容及提出駕車送X上班,後來X主動要求被告駕車送她回家;7月4日,X在車上稱被告「你真係好過我男朋友好多」、「我病咗佢都無點樣關心我」、「如果你做我男朋友就好啦」;X翌日又要求被告推薦她修讀「標準偵緝訓練課程」;辯方指被告從沒有在車上向X示愛等。X均不同意。

另外,X早前提到她曾要求被告保持距離及稱男友知道她手機定位,被告後來給了她一部小米手機及要求她使用。辯方昨指,被告因為得知X的手機WhatsApp使用商業帳戶,被告擔心「有機會洩漏資料」,故與X討論後,替X買了手機;X並不同意。

辯方昨指,X和兩名督察曾在被告私家車上糾纏和拉扯被告;被告向3人表示「你哋同我即刻扯,躝開,否則後果自負」。

X在控方主問期間,供稱同年7月15日晚宴上被告飲醉及堅持駕車離開,她和兩督察阻止、反遭被告襲擊。
稱被告在停車場沒襲擊事主

辯方昨指,X和兩督察在晚宴上披露沙頭角分區違紀受查一事;當被告離開時,3人與被告在牽晴間停車場糾纏,X着被告「唔好咁絕情」、「你都唔會想睇到我哋幾個年輕人前途盡毀」;辯方指被告在停車場內從來沒有襲擊過X。X不同意。

案件編號:DCCC13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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