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近4億 前央行副行長范一飛判死緩
2024-10-11 00:00中國人民銀行原副行長范一飛被控受賄3.86億人民幣,昨天被判死緩。范一飛於2022年11月落馬,成為二十大之後被查處的「首虎」。央視反腐大片曾透露其貪污細節,包括不會收受現金改收股票,承認自己最初想「為我自身創造財富自由」,結果卻是失去自由。
案件昨天在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除了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法院指,1993年至2022年,被告人范一飛利用擔任原中國建設銀行財務會計部總經理、計劃財務部總經理、副行長,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兼上海銀行董事長,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等職務,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業務承攬、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3.86億餘元。
法院認為,范一飛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上述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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