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小攻略2024|自行分配學位9.21接受申請!全面拆解小一入學機制 + 6大重要日子 + 電子及紙本申請教學 + 計分準則

2023-09-09 11:30

24/25學年的升小「自行分配學位」即將接受申請,想為子女申請24學年官立或資助小學小一學位的家長,相信現在已積極搜集學校資料。然而,如果家長仍未開始做功課,或想知道如何提升子女在小一「自行分配學位」獲派的勝算,即看以下「自行分配學位」選校攻略,希望可以一擊即中,送子女入讀心儀小學。

延伸閱讀:升小攻略2024|自行分配學位階段 一文看清36校網學額(附各校網小學名單)


升小自行分配學位2024|拆解升小機制

第1階段:自行分配學位
第1階段:自行分配學位
報讀官立或資助小學分為2個階段,分別為21/9接受申請的「自行分配學位」,以及明年1月下旬的「統一派位」。
報讀官立或資助小學分為2個階段,分別為21/9接受申請的「自行分配學位」,以及明年1月下旬的「統一派位」。
兩個階段的學額,分別各佔小一學額的5成。
兩個階段的學額,分別各佔小一學額的5成。
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不受校網限制,為子女申請1所官立或資助小學。
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不受校網限制,為子女申請1所官立或資助小學。
在這階段,小朋友能否獲取錄,基本上是視乎申請人和學校的關係。
在這階段,小朋友能否獲取錄,基本上是視乎申請人和學校的關係。
第2階段:統一派位
第2階段:統一派位
未獲「自行分配學位」的兒童,將參加「統一派位」。
未獲「自行分配學位」的兒童,將參加「統一派位」。
這階段主要以家長意願、校網、學童「隨機編號」等因素,由電腦分派學位。
這階段主要以家長意願、校網、學童「隨機編號」等因素,由電腦分派學位。

 

第1階段:自行分配學位

報讀官立或資助小學分為2個階段,分別為21/9接受申請的「自行分配學位」,以及明年1月下旬的「統一派位」。兩個階段的學額,分別各佔小一學額的5成。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不受校網限制,為子女申請1所官立或資助小學。

在這階段,小朋友能否獲取錄,基本上是視乎申請人和學校的關係,例如是否有兄姊在申請學校就讀,或父母在該校任職的兒童,這類學生屬於「必收生」,亦即俗稱的「世襲生」,這類學額約佔小一學額的3成。另外,亦有最少2成屬「計分」的學額,分數多少,主要來自申請人跟學校的「關係」。

第2階段:統一派位

未獲「自行分配學位」的兒童,將參加「統一派位」。學校在這階段可提供的學額,約佔小一學額的5成,其中1成為不受學校網限制,家長可選不超過3所任何學校網(包括所住校網)的小學;餘下大約9成的「統一派位」學額,則受學校網限制,供所屬校網的家長選擇。這階段主要以家長意願、校網、學童「隨機編號」等因素,由電腦分派學位。

 

參考新聞:小一派位 82%獲派首三志願


升小自行分配學位2024|緊記6大重要日子(含「自行分配學位」及「統一派位」)

緊記6大重要日子
緊記6大重要日子
即日-29/9/2023
即日-29/9/2023
21-29/9/2023
21-29/9/2023
20/11/2023
20/11/2023
22-23/11/2023
22-23/11/2023
22-28/1/2024
22-28/1/2024
5/6/2024
5/6/2024

 

  1. 即日-29/9/2023:可向子女就讀的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各區民政事務處、教育局學位分配組或區域教育服務處,領取「小一入學申請表」等文件;
  2. 21-29/9/2023:透過「小一入學電子平台」遞交申請;如以紙本申請,則在25至29日,將申請表直接交回所申請的學校;
  3. 20/11/2023:升小「自行分配學位」公布結果,家長可在當日早上10時起,透過「小一入學電子平台」查閱結果;
  4. 22-23/11/2023:獲「自行分配學位」取錄的學童辦理註冊手續;
  5. 22-28/1/2024:透過「小一入學電子平台」遞交「統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如以紙本申請,則在1月27至28日,前往指定的統一派位中心辦理選校手續;
  6. 5/6/2024:早上10時起,可透過「小一入學電子平台」,查閱「統一派位」結果;或在5至6日,透過郵遞方式收到「統一派位」結果。


升小自行分配學位2024|電子及紙本申請教學

升小自行分配學位2024|電子及紙本申請教學
升小自行分配學位2024|電子及紙本申請教學
電子申請
電子申請
家長在9月中旬起,已可以電腦或手機進入「小一入學電子平台」網頁建立帳戶。
家長在9月中旬起,已可以電腦或手機進入「小一入學電子平台」網頁建立帳戶。
透過電子平台,家長可在9月21至29日,為子女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
透過電子平台,家長可在9月21至29日,為子女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
家長每次登入「小一入學電子平台」,使用時限為30分鐘。
家長每次登入「小一入學電子平台」,使用時限為30分鐘。
如家長有多於一名子女,參加同年度的小一入學申請,可在同一帳戶使用「智方便+」,為子女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及查閱結果。
如家長有多於一名子女,參加同年度的小一入學申請,可在同一帳戶使用「智方便+」,為子女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及查閱結果。
經電子平台遞交申請的截止時間,為9月29日晚上11時59分。
經電子平台遞交申請的截止時間,為9月29日晚上11時59分。
紙本申請
紙本申請
家長如想選擇以紙本遞交申請,就可透過子女就讀的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各區民政事務處、教育局學位分配組或區域教育服務處,領取「小一入學申請表」等文件。
家長如想選擇以紙本遞交申請,就可透過子女就讀的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各區民政事務處、教育局學位分配組或區域教育服務處,領取「小一入學申請表」等文件。
家長須在9月25至29日期間,把填妥的申請表和有關文件,直接遞交至所申請的小學。
家長須在9月25至29日期間,把填妥的申請表和有關文件,直接遞交至所申請的小學。

 

教育局宣布,今年起小一入學申請全面電子化,家長可透過「小一入學電子平台」,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但家長仍可選擇遞交紙本表格。不過,無論申請是經「小一入學電子平台」或以紙本遞交,家長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只可為子女遞交一份申請,若同時向超過一所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申請,其申請則會作廢;另外,也不可以同時經「小一入學電子平台」和以紙本形式,為子女重複遞交申請。


1.電子申請

家長在9月中旬起,已可以電腦或手機進入「小一入學電子平台」網頁建立帳戶 (須以「智方便+」/「智方便」綁定帳戶)。透過電子平台,家長可在9月21至29日,為子女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日後亦可透過平台,查閱「自行分配學位」及「統一派位」結果。(詳見教育局網站

值得注意的是,家長每次登入「小一入學電子平台」,使用時限為30分鐘,如有需要,家長可使用「儲存為草稿」功能,在下次登入時繼續填寫。另外,如家長有多於一名子女,參加同年度的小一入學申請,可在同一帳戶使用「智方便+」,為子女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及查閱結果。此外,經電子平台遞交申請的截止時間,為9月29日晚上11時59分,為避免網絡擠塞,家長應預留充足時間及早遞交申請,以免有所延誤。


2.紙本申請

家長如想選擇以紙本遞交申請,就可透過子女就讀的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各區民政事務處、教育局學位分配組或區域教育服務處,領取「小一入學申請表」等文件,並在9月25至29日期間,把填妥的申請表和有關文件,直接遞交至所申請的小學。


升小自行分配學位2024|2大必收類別+8大計分準則

2大必收類別
2大必收類別
有兄姊在申請小學就讀
有兄姊在申請小學就讀
父母在該校任職
父母在該校任職
8大計分準則
8大計分準則
1. 父或母全職在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20分)
1. 父或母全職在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20分)
2. 兄或姊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20分)
2. 兄或姊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20分)
3. 父或母為該小學的校董(20分)
3. 父或母為該小學的校董(20分)
4. 父母兄姊其中一人為該小學畢業生(10分)
4. 父母兄姊其中一人為該小學畢業生(10分)
5. 首名出生子女(即為家庭各子女中最年長者)(5分)
5. 首名出生子女(即為家庭各子女中最年長者)(5分)
6. 與該校辦學團體有相同宗教信仰*(5分)
6. 與該校辦學團體有相同宗教信仰*(5分)
7. 父或母為該小學主辦社團成員*(5分)
7. 父或母為該小學主辦社團成員*(5分)
8. 適齡兒童(即在9月開課時年滿5歲8個月至7歲) (10分)
8. 適齡兒童(即在9月開課時年滿5歲8個月至7歲) (10分)

 

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的學額分為甲、乙類,甲類學額主要讓「必收生」申請,這類學額約佔小一學額3成。乙類學額,則根據「計分辦法準則」分配,申請人分數越高,獲取錄機會越大;如果同分的人數超過學額,就需以抽籤形式分配,這類學額最少佔小一學額2成。家長快看看子女屬那類申請人,以及計計子女有多少分。

2大「必收類」申請人

  1. 有兄姊在申請小學就讀
  2. 父母在該校任職

8大計分準則

第一部分(1-5項只計算一項)
1.父或母全職在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20分)
2.兄或姊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20分)
3.父或母為該小學的校董(20分)
4.父母兄姊其中一人為該小學畢業生(10分)
5.首名出生子女(即為家庭各子女中最年長者)(5分)

第二部分(6-7項只計算一項)
6.與該校辦學團體有相同宗教信仰*(5分)
7.父或母為該小學主辦社團成員*(5分)
註*家長宜先向申請學校了解「相同宗教」及「主辦社團成員」的定義

第三部分(必計)
8.適齡兒童(即在9月開課時年滿5歲8個月至7歲)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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