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小攻略2024|自行分配學位9.21接受申請!全面拆解小一入學機制 + 6大重要日子 + 電子及紙本申請教學 + 計分準則
2023-09-09 11:30
24/25學年的升小「自行分配學位」即將接受申請,想為子女申請24學年官立或資助小學小一學位的家長,相信現在已積極搜集學校資料。然而,如果家長仍未開始做功課,或想知道如何提升子女在小一「自行分配學位」獲派的勝算,即看以下「自行分配學位」選校攻略,希望可以一擊即中,送子女入讀心儀小學。
延伸閱讀:升小攻略2024|自行分配學位階段 一文看清36校網學額(附各校網小學名單)
升小自行分配學位2024|拆解升小機制
第1階段:自行分配學位
報讀官立或資助小學分為2個階段,分別為21/9接受申請的「自行分配學位」,以及明年1月下旬的「統一派位」。兩個階段的學額,分別各佔小一學額的5成。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不受校網限制,為子女申請1所官立或資助小學。
在這階段,小朋友能否獲取錄,基本上是視乎申請人和學校的關係,例如是否有兄姊在申請學校就讀,或父母在該校任職的兒童,這類學生屬於「必收生」,亦即俗稱的「世襲生」,這類學額約佔小一學額的3成。另外,亦有最少2成屬「計分」的學額,分數多少,主要來自申請人跟學校的「關係」。
第2階段:統一派位
未獲「自行分配學位」的兒童,將參加「統一派位」。學校在這階段可提供的學額,約佔小一學額的5成,其中1成為不受學校網限制,家長可選不超過3所任何學校網(包括所住校網)的小學;餘下大約9成的「統一派位」學額,則受學校網限制,供所屬校網的家長選擇。這階段主要以家長意願、校網、學童「隨機編號」等因素,由電腦分派學位。
參考新聞:小一派位 82%獲派首三志願
升小自行分配學位2024|緊記6大重要日子(含「自行分配學位」及「統一派位」)
- 即日-29/9/2023:可向子女就讀的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各區民政事務處、教育局學位分配組或區域教育服務處,領取「小一入學申請表」等文件;
- 21-29/9/2023:透過「小一入學電子平台」遞交申請;如以紙本申請,則在25至29日,將申請表直接交回所申請的學校;
- 20/11/2023:升小「自行分配學位」公布結果,家長可在當日早上10時起,透過「小一入學電子平台」查閱結果;
- 22-23/11/2023:獲「自行分配學位」取錄的學童辦理註冊手續;
- 22-28/1/2024:透過「小一入學電子平台」遞交「統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如以紙本申請,則在1月27至28日,前往指定的統一派位中心辦理選校手續;
- 5/6/2024:早上10時起,可透過「小一入學電子平台」,查閱「統一派位」結果;或在5至6日,透過郵遞方式收到「統一派位」結果。
升小自行分配學位2024|電子及紙本申請教學
教育局宣布,今年起小一入學申請全面電子化,家長可透過「小一入學電子平台」,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但家長仍可選擇遞交紙本表格。不過,無論申請是經「小一入學電子平台」或以紙本遞交,家長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只可為子女遞交一份申請,若同時向超過一所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申請,其申請則會作廢;另外,也不可以同時經「小一入學電子平台」和以紙本形式,為子女重複遞交申請。
1.電子申請
家長在9月中旬起,已可以電腦或手機進入「小一入學電子平台」網頁建立帳戶 (須以「智方便+」/「智方便」綁定帳戶)。透過電子平台,家長可在9月21至29日,為子女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日後亦可透過平台,查閱「自行分配學位」及「統一派位」結果。(詳見教育局網站)
值得注意的是,家長每次登入「小一入學電子平台」,使用時限為30分鐘,如有需要,家長可使用「儲存為草稿」功能,在下次登入時繼續填寫。另外,如家長有多於一名子女,參加同年度的小一入學申請,可在同一帳戶使用「智方便+」,為子女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及查閱結果。此外,經電子平台遞交申請的截止時間,為9月29日晚上11時59分,為避免網絡擠塞,家長應預留充足時間及早遞交申請,以免有所延誤。
2.紙本申請
家長如想選擇以紙本遞交申請,就可透過子女就讀的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各區民政事務處、教育局學位分配組或區域教育服務處,領取「小一入學申請表」等文件,並在9月25至29日期間,把填妥的申請表和有關文件,直接遞交至所申請的小學。
升小自行分配學位2024|2大必收類別+8大計分準則
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的學額分為甲、乙類,甲類學額主要讓「必收生」申請,這類學額約佔小一學額3成。乙類學額,則根據「計分辦法準則」分配,申請人分數越高,獲取錄機會越大;如果同分的人數超過學額,就需以抽籤形式分配,這類學額最少佔小一學額2成。家長快看看子女屬那類申請人,以及計計子女有多少分。
2大「必收類」申請人
- 有兄姊在申請小學就讀
- 父母在該校任職
8大計分準則
第一部分(1-5項只計算一項)
1.父或母全職在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20分)
2.兄或姊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20分)
3.父或母為該小學的校董(20分)
4.父母兄姊其中一人為該小學畢業生(10分)
5.首名出生子女(即為家庭各子女中最年長者)(5分)
第二部分(6-7項只計算一項)
6.與該校辦學團體有相同宗教信仰*(5分)
7.父或母為該小學主辦社團成員*(5分)
註*家長宜先向申請學校了解「相同宗教」及「主辦社團成員」的定義
第三部分(必計)
8.適齡兒童(即在9月開課時年滿5歲8個月至7歲)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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