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消費物價指數按年升2.9% 旅遊費用升幅擴大所致
2019-05-23 18:11
政府統計處公布,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上月整體消費物價按年上升2.9%,亦較3月份的相應升幅2.1%為高。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脹率)亦為2.9%,較今年3月份的2.6%為高,主要是由於旅遊費用升幅擴大和進出香港交通費用上升所致。
在各類消費項目中,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按年升幅分別為3.0%、2.8%及3.0%。當中,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上升4.6%、住屋上升4.3%、雜項服務上升3.1%、交通上升2.7%、煙酒上升2.3%、外出用膳上升2.2%和雜項物品上升1.9%。而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錄得按年跌幅的類別為電力、燃氣及水下跌4.3%、耐用物品下跌2.1%,衣履下跌1.0%。
政府發言人表示,通脹壓力在近月大致維持溫和,並指4月份的基本消費物價通脹率有所上升,主要是由於復活節假期較遲來臨,令旅遊費用的按年升幅擴大。四月份整體通脹率的上升亦反映在新一個財政年度政府較低的差餉寬減上限。發言人又指,展望將來,通脹短期而言料會維持溫和。早前新訂住宅租金回落對未來數月的通脹應有緩和作用,外圍價格壓力近期亦有所減退,並指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特別是通脹對低收入人士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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