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指港人非暴徒 社福界發聲明促還參與者一個公允
2019-06-13 16:04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及邵家臻立法會議員辦事處發出聯會聲,批評政府將昨日的社會事件定義為「騷亂」、「破壞社會安寧、罔顧法紀的暴動行為」,及將參與者定性為「暴徒」欠公允。他們「三會一方」要求還參與者一個公允的評論。
「三會一方」聲明指,身為社會工作者,有責任維護人權,促進社會公義。他們指,觀察到,昨天的參與者絕大部分是關心香港發展的平民百姓,因經歷了6月9日逾百萬人反修例遊行後,政府卻無動於衷,最終決定走上街頭,表達反對修例的訴求。
聲明指,絕大部分香港人都想以和平理性方式建設一個享有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社會,強調香港人絕非「暴徒」。「三會一方」促請政府懸崖勒馬,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與市民充分討論,重建社會信心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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