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向記者發催淚彈、揮警棍痛擊 攝影記者協會譴責警方蠻暴行為
2019-06-14 17:35
反《逃犯條例》修訂示威演變成警民衝突,有香港電台外判司機受傷,另有多宗阻礙記者採訪事件。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嚴厲譴責警方對記者的蠻暴行為,認為不但威脅及危害正進行採訪記者的人身安全,更踐踏香港一貫的新聞自由。
協會指,由9日反修例遊行至爆發衝突後的今日,警方在示威活動中多番對記者作出侮辱及危害人生安全的行為,批評警方沒有遵守警察通例守則,反以暴力、粗言穢語、阻撓等方式阻礙記者採訪,對新聞工作者身體造成傷害,更嚴重損害基本法所載之新聞自由及巿民的知情權。
協會又列出近日新聞同業遭受警方的暴力行為,包括:
1. 近距離向採訪記者發射催淚彈
2. 以警棍及槍支指嚇記者、甚至以警棍痛擊記者
3. 以盾牌推撞驅趕記者
4. 向在場記者群發放胡椒噴霧/胡椒噴劑
5. 大聲喝罵、以粗言穢語辱罵記者
6. 用手及盾牌遮蓋記者鏡頭
7. 即使已表明記者身份亦無合理懷疑下搜身
對於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日召開記者會時,稱警隊是有心處理好與傳媒關係,希望傳媒體諒昨日在混亂中或有不禮貌的情況。協會不滿盧僅幾句簡單回應,並要求警方必須指示特別戰術小隊的警員在頭盔及制服上清楚展示警員編號,否則記者在被暴力及不合理對待後無法作出任何追究投訴行動。
協會又認為示威中顯示前線警員情緒控制不穩,要求警方提出可行及具建設性的計劃,確保未來採訪時記者的人身安全。協會重申,握有權力的警方應保持專業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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