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衣室偷7萬元財物候刑再犯盗竊 男教師加判12個月感化令
2019-06-21 11:46
34歲前中學男教師去年12月兩度在跑馬地更衣室偷去共值7萬元的財物,認罪候刑期間,再到另一運動場更衣室犯罪。被告早前承認4項盗竊罪,今於九龍城法院被判處12個月感化令,與現時被告正在執行的感化令同期進行。
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在判刑期間表示被告為一名好老師,鼓勵被告要回饋社會,更直言:「我地嘅教育界等你,你唔係欠左我,係欠左社會。」吳官冀被告在感化期間能好好治療其精神和心理問題,又指被告不能再原地踏步,「必須起身向前走」。被告在庭上並表示自己會努力放下一切。吳官判刑後再次勉勵被告:「好好地做人,保重啦。」
被告中學男教師陳建國,被控4項盗竊罪,控罪指被告於今年3月3日在九龍仔公園運動場更衣室內,偷去4人11件共值2830元的衣物。被告亦於去年12月曾兩度在跑馬地更衣室偷去共值7萬元的財物,他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2項盜竊罪,被判處15個月感化令。
法庭記者:陳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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