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名二胡大師宣傳演奏會 音樂藝術學院董事判80小時社服令
2019-07-10 10:55
二胡大師父子王國潼及其兒子王憓去年被盗用名銜及肖像,為一場聲稱由「法國五月」支持、香港音樂藝術學院舉辦的演奏會作宣傳,惟二人從未答應出演,「法國五月」亦未支持該節目。涉案香港音樂藝術學院就兩項提供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服務傳票控罪被罰款共1萬元,其董事亦就兩項相同控罪被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在庭上承認自己疏忽和「蠢」,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對被告表示:「蠢咗就唔可以再蠢,要學聰明啲」。吳官又指被告的財政狀況似乎不太理想,勸導被告要面對現實,指舉辦免費音樂會甚至利用自己積蓄來舉辦是「非常崇高」,惟「理想還理想,現實終究喺現實」,吳官隨後警告被告若「再犯就喺故意」。由於被告的報告內容正面,故判處共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而有關香港音樂藝術學院的兩項傳票控罪,被告向吳官求情「可唔可以罰少啲」,最終吳官判處涉案公司就兩項控罪各罰款5000元,從保釋金中扣除,共付9000元。
48歲被告歐陽詠琴,報稱音樂家,控罪指她於2018年4月30日至6月1日期間,向消費者虛假地宣稱兩場於2018年6月1日和6月2日在尖沙嘴文化中心音樂廳舉行的演奏會,是由「法國五月」支持,又宣稱6月2的演奏會表演者為二胡大師王國潼和王憓。
法庭記者:陳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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