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曾健超:對裁決感到極絕望及憤怒 冀律政司提上訴
2019-07-26 16:42
七名警員5年前在金鐘添馬公園暗角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一案,前年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七警各被判囚2年,但七警不服定罪及刑期而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早頒下裁決。2名被告劉興沛及黃偉豪上訴得直,獲撤銷控罪及刑罰,當庭釋放。另5名被告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陳少丹及關嘉豪上訴被駁回,但獲減刑,囚15個月至18個月。曾健超表示,對上訴庭的裁決感到極為絕望、憤怒及失望。
曾健超說,刑事案件是由律政司負責檢控和上訴,作為案件中的受害人,他是無法跟進。他指,案件發生至今5年多,以為可以等到一個公義裁決,最終卻令人失望。他認為,是次裁決會向社會釋出錯誤信息,警察襲擊市民可在漫長司法程序脫罪,擔心示威者在日後的行動中欠缺保障,希望律政司提出上訴,但他對律政司是否提上訴不樂觀,亦無信心。
他又說,高級警員比低級警員所負刑責較高,所以恰當正常的邏輯,應是高級警員判囚久點,應是高級警員加刑,而不是低級警員減刑,向和平、手無寸鐵的示威者施襲、施虐,即使證據確鑿,有影片為證,也很大機會脫罪。對於兩名警員因無被認出而罪脫,他認為是認人手續出問題,警方只安排一次非一般的認人手續及程序,他質疑當中有人想保護同事「隻手遮天」。
他提到,近來警員濫暴的情況變得更猖狂,更有不配戴委任證的情況,他憂未來更難對涉嫌濫暴的警員作出刑事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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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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