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仇家爆竊其寓所向對方淋潑通渠水 無業漢認罪判囚4年
2019-08-07 14:04
32歲無業漢寓所去年五月懷疑遭爆竊,同晚約見積怨多年的仇家尋仇,並向對方濺潑通渠水,惟終事敗且被仇家友人制服在地。無業漢今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雖然被告被制服時受傷,身上多處有擦傷,和有腦出血和腦震盪等傷勢,但法官認為犯罪者傷勢不影響刑期,終判被告入獄4年。
辯方求情指,32歲被告楊家樂身世坎坷,父母離異後他一直被不同的寄養家庭和機構照顧,童年時沒有感受過被愛或被照顧。被告案發時無業,但曾任運輸工人月入1.6萬元。被告有三案底,兩項與毒品有關。
辯方續指被告因其身世,自幼與黑社會為伍,事主是其中一員。事主曾威脅被告交出保護費,否則爆竊他的寓所,因此被告見自己家的窗戶被毀,便判斷是事主所為。事主又曾兩度向警方舉報被告,兩人關係猶如血海深仇。
案發去年5月29日晚上,被告懷疑寓所遭事主爆竊,要求對方到屯門田景邨公園理論。被告到埗後發現事主,同行的還有其餘三名友人,被告二話不說衝前並將手上的通渠水潑向事主,惟事主成功閃避,並與三友人合力將被告制服在地。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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