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深水埗及港島東遊行上訴均被駁回 發起人斥剝奪集會遊行自由
2019-08-10 19:27
明日舉行的深水埗集會及遊行,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警方最終只批准港島東遊行主辦單位在維園舉辦集會,申請人其後提出上訴。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今日經聆訊後,駁回其上訴。
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下午2時開始舉行聆訊,就楊彧因應警方向他於明日於深水埗舉行的公眾遊行和公眾集會所發出的通知書內容而提出的上訴進行聆訊。委員會在聆訊後,最終駁回其上訴。委員會認為,遊行會對參與人士及公眾的安全構成威脅,維持警方發出的反對通知書。上訴人一方在聆訊中提出可以不舉辦遊行,只舉行集會。但委員會主席表示基於法律原因,主席只能決定是否完全駁回上訴,並沒權力選擇批准個別集會繼續進行。警方則重申,基於公共安全及秩序考慮,有責任反對這次集會及遊行申請。
深水埗遊行的籌備小組其後表示,早前曾因應警方要求,修改遊行詳情,包括增加遊行的糾察人數、縮減原訂的遊行路線,以及提早完結遊行等,但最後均不獲警方接納。籌備小組直斥,警方剝奪深水埗居民集會遊行的自由,並指決定取消相關遊行和集會,而籌備小組亦會解散。另外,港島東遊行的上訴其後亦被駁回。
深水埗的遊行原計劃明日下午2時半於楓樹街球場集合,步行至深水埗運動場。根據警方的「反對通知書」,指出6月起多個遊行集會結束後,附近一帶均發生堵路及暴力事件。而深水埗兩間警署、一個行動基地及設施遭破壞,如果周日再有集會及遊行,有理由相信「類似衝擊及破壞情況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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