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手「聰嫂」股權未兌現承諾 梁思浩等二人追討1500萬人仔花紅
2019-08-23 14:31
知名甜品店「聰嫂私房甜品」創辦人「聰哥」林漢聰及有份投資「聰嫂」的前藝人梁思浩2015年同意出售「聰嫂」的股權,而出售後的「聰嫂」亦透過國際天食集團有限公司女執董作擔保人,承諾每年分發花紅。林漢聰和梁思浩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指本營運年度仍未收到「聰嫂」約定的1500萬人民幣花紅,故向擔保人興訟索償。
原告是「聰哥」林漢聰及前藝人梁思浩,被告是國際天食集團有限公司,前稱小南國餐飲控股有限公司,女執董朱曉霞。
入稟狀指,2015年6月原告簽訂股份收購轉讓合同後,同意易手「聰嫂私房甜品」的股權。「聰嫂」承諾,在2016年7月前會在內地開始「聰少」項目。合同有兩名擔保人,其中一名是被告朱曉霞。
該協議又承諾「聰嫂」每年須給兩位原告花紅,首營運年須繳500萬人民幣,第二年須繳1000萬,第三年1500萬。每個營運年為每年7月1日至翌年的6月30日。2019年6月30日為第三營運年之終結,但原告至今沒有收到1500萬的花紅,故入稟向被告索償。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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