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港鐵禁制令禁止阻礙鐵路正常使用 有效期至本月30日
2019-08-26 12:29
港鐵上周五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並於當晚透過緊急非公開聆訊獲批,禁止任何人士非法及蓄意阻礙或干擾整個鐵路網絡,損壞任何財產或列車,或故意干擾車站內的運作及任何港鐵人員工作。獲批的臨時禁制令有效至本周五(8月30日),即港鐵需於周五到庭為該禁令申請延期。
原告為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簡稱:港鐵),被告為非法及惡意阻礙或干擾港鐵正常運作的人士、非法及惡意破壞港鐵站內任何財產的人士、非法及惡意在任何港鐵站內造成滋擾的人士。
入稟狀內容與已上載至港鐵網站的臨時禁制令法庭文件大致相同,入稟狀指被告違反《香港鐵路附例》並造成公眾妨擾,冀法庭下令禁止被告作出以下行為,包括:非法及故意阻礙或干擾整個鐵路網絡(重鐵及輕鐵)車站、列車、機場快綫以及高速鐵路西九龍總站的正常使用,阻礙列車關門,不洽當地按緊急按鈕,不洽當地阻塞地鐵路軌,刻意不遵從港鐵如撤離車廂或車站等官方指示,阻礙港鐵職員工作,破壞任何地鐵站內包括車廂、垃圾桶、消防栓等財產,在地鐵車站內使用任何威脅、辱罵,淫褻或令人反感的語言,在地鐵車站內遊蕩,以及煽惑或協助他人作出上述行為。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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