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襲《環時》記者 28歲男被控傷人被拒保釋

2019-08-26 15:57

被告何家樂。
被告何家樂。

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於本月13日至14日凌晨期間,在機場被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示威者圍毆,繼早前酒店兼職侍應及「旺角佔領區女村長」畢慧芬被控提訊後,報稱兼職司機及建築工人的28歲男子被警方拘捕,被控非法囚禁、傷人等四項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今日無需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下午再訊,錢禮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拒絕被告保釋申請,但被告可保留8日擔保覆核權利。

主控官指,本案控罪嚴重,而且被告在保釋期間有可能會干犯同類案件。主控在庭上提交了閉路電視片段及相關的影片截圖,指片中可見被告頸上戴著粉紅色口罩,在案發前再拉起口罩遮面。被告在片中涉嫌以電筒照向付國豪,亦見他從手推車把付國豪拉到地上,並大叫「掛起佢」。

主控官描述,被告於案發當日駕駛自己的車到機場,警方從被告的車上找到大部份證物,包括頭盔、豬嘴口罩、雷射筆、木盾、對講機等。

另外,警方亦從被告的家中找到未有裝上箭的弓。控方建議裁判官考慮自本年6月在香港發生的事情,從被告的家中及車上找出的證物是近期激進示威者所使用的工具。

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時指,被告願意繳交10萬元保釋金,繳交旅遊證件,每日到元朗或天水圍警署報到,候訊期間不離開香港及不接近機場範圍。辯方亦指被告獨居並飼養一隻狗,押解期間狗隻可能死亡。惟主控官指警方搜查時在被告家中並沒有看見狗隻。

被告何家樂被控於本年8月13日與8月14日期間,在香港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一樓客運大樓G位通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並一起非法囚禁付國豪,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禁錮;以及一起非法及惡意傷害付國豪。

何亦被控於本年8月25日,在新界洪儒路與洪基路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伸縮警棍。

法庭記者:黎欣儀

建立時間:1438
更新時間:1557

被告何家樂。
被告何家樂。
《環時》記者付國豪(見圖)機場遇襲案,28歲男子被控非法囚禁、傷人等四罪。
《環時》記者付國豪(見圖)機場遇襲案,28歲男子被控非法囚禁、傷人等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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