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外籍漢欲加入港鐵禁令訴訟遭拒 官:此聆訊乘客無法律地位
2019-08-30 18:03
港鐵上周五晚成功向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士非法及蓄意阻礙或干擾整個鐵路網絡,損壞任何財產或列車,或故意干擾車站內的運作及任何港鐵人員工作,獲批的臨時禁制令有效至今天,港鐵代表今早於高等法院申請強制令繼續有效。法庭聽畢陳述後,法官下午頒布書面判決,頒令臨時禁制令獲延期至案件正審,或另有頒令為止。
港鐵向法庭申請延期禁令前,一名作為港鐵乘客英籍香港永久居民Simon Durrant 今出席聆訊以申請加入聆訊,並希望法官批准在禁制令添加禁止警方在地鐵站內發射催淚彈或橡膠子彈等,並禁止警方在地鐵站附近發射催淚彈或橡膠子彈等。他指港鐵申請禁制令的目的是保護乘客及員工安全,但港鐵於上周關閉地鐵站以防示威者到場參考示威,而且警方在葵芳站發射催淚彈的事比示威者在站內塗鴉更影響乘客及員工安全。
林雲浩法官聞畢其陳述後指:「作為乘客不代表在此聆訊內能享有法律地位」,又指他的陳述與是次聆訊無關,最終拒絕其加入聆訊的申請,並需Simon Durrant支付訟費。
林官在判詞中指出,Simon Durrant昨以傳票方式入稟,希望法庭在港鐵原獲批的禁制令中加上以下限制:禁止警方或政府部門任何在地鐵站內外發射催淚彈、催淚煙、胡椒噴霧、布袋彈或橡膠子彈等化學非致命武器,為了保障乘客及員工安全亦應禁止警方水炮車到地鐵站外25米範圍內,禁止警方在地鐵站內使用刺眼白光電筒。Durrant亦希望法庭亦讓他加入此民事訴訟聆訊,惟林官指根據案例及條文,港鐵乘客並無權加入訴訟,Durrant的要求都是關於警方,但警方並不是此訴訟的持份者,故拒絕把Durrant加入訴訟。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3:05
更新時間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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