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站
2019-09-10 17:13
本年8月11日反修例多區快閃示威活動中,2名男子於港鐵黃埔站被補,25歲解款員張漢東被控襲警及管有爆炸品,早前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遭拒絕保釋,還柙17天後獲高等法院批准其保釋申請,今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獲准將案件押後至10月8日與同案另一被告一同提堂,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以原有條件獲准保釋。控方透露被告身上搜獲的7個煙霧餅已送往爆炸品處理課,現送到政府化驗所處理。
被告張漢東被控兩罪,指他於本年8月11日,在紅磡港鐵黃埔站A出口內襲擊警員盧振業;以及在同地明知而管有爆炸品,即硝酸鉀和糖。
張於8月下旬於高等法院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及1萬元人事擔保,但不可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在報稱的地址上,每星期一、三及五到黃大仙警署報到並須守由晚上10時到翌朝6時的宵禁令。此外,張亦不得就有關爆炸品作查詢及談論。
法庭記者:陳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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