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警方指或涉其他事件 「畫家」申保釋遭拒須還押

2019-09-11 10:36

警方指「畫家」或涉其他事件。資料圖片
警方指「畫家」或涉其他事件。資料圖片

綽號「佔旺畫家」的31歲男子潘浩超,就‪6月21日涉包圍警察總部,向警員、警總外牆及扶手電梯擲雞蛋,早前經控方申請修改控罪後,現被控‬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項刑毀和7項襲警共9罪,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應訊。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9月25日,指事態有新發現,警方現時懷疑「畫家」或牽涉其他事件,雖然涉事日子與本案不同,但相關證據顯示有些關連性。黃士翔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指他在其他案件保釋期間犯案,而且控罪嚴重,拒絕其保釋申請,「畫家」須還押。

辯方指「畫家」自7月起還押,控方現要求將案件押後至2星期,但案件涉及若干證人及片段,故相信仍有一段時間才能審訊。控方上次以「畫家」舊案在身,在保釋時卻犯案,加上未能提供住址反對其保釋,「畫家」現時能提供現金1100元、其父親的住址,以及承諾遵守宵禁令、不離開香港及不踏足案發地點,但仍遭裁判官反對。

據了解,「畫家」或有可能被增加控罪。「畫家」另牽涉一宗本年初的高院刑毀案,控以一項刑毀罪,案件將於本月26日開審,審期2天。

法庭記者:陳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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